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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山分级式家庭教育促进“依法带娃”

《家庭教育促进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铜山区法院探索建立三级分级介入机制,评估监护人家庭教育履责情况后,建设全周期的分级干预处置,使预防、保障、惩戒相统一。


以预防为先,培树“依法带娃”理念。《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对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双方提供家庭教育指导。为落实新规,该院已向此类案件相关监护人发送272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并要求其签署《主动履责承诺书》,当庭释明子女抚养、探望等问题,同时就法治、安全等教育问题进行提醒。每月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家长课堂”,并结合“法官进网格”、法治副校长活动等持续推进家庭教育指导,依托区综合治理指挥平台向全区25个乡镇街道的网格员宣讲法律知识。


以指导为本,约束“养而不教”行为。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校园欺凌、疏于管教等问题,向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去年来已对67起案件相关监护人进行法律释明与细致教育,助力青少年成长和家庭和睦。强化协作联动,与检察、公安、教育等部门共同签署《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联合建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合力对相关人员开展普适性与针对性并重、普法性与人性化兼具的专业化家庭教育指导。


以干预为要,压实“问题父母”责任。对构成刑事犯罪的未成年人或被害人的家庭教育存在严重问题的监护人,通过裁定方式,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定期到法院接受指导,对拒不参加的“问题父母”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等措施,去年来已作出家庭教育指导裁定3份。建立“问题父母”专有档案,视情况委托基层组织、妇联等单位对监护人履责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对于监护人怠于行使监护职责甚至侵害被监护人权益,给被监护人造成严重损害的情形,积极介入处理,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李梦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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