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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快评|治理“游烟族”,仅靠劝阻还不够



上海对边走边抽烟的“游烟族”出手了。据报道,2025年3月中旬起,上海率先在武康路、豫园商城、新天地、外滩、南京路步行街、陆家嘴商圈等8个中外游客集中、人群密集的“网红”地标场所推进室外“游烟”治理,形成示范效应,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不少网友建议“全国推广”。

“游烟”即“游走”的烟,是吸烟者在室外一边走路(或骑车)一边吸烟形成的烟雾,其本质就是二手烟。无论是一手烟还是二手烟,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从数据来看,尽管近十年我国的公众吸烟率整体上呈下降趋势,但15岁以上人口吸烟率仍超过20%,我国现有吸烟人数超过3亿,7.4亿非吸烟人群遭到二手烟危害,我国每年死于“二手烟”人数超10万。这些数字是可怕的,也提醒公众,降低吸烟率,尤其是尽可能避免二手烟对非吸烟群体的危害。

此外,上海有关室外二手烟(“游烟”)调查显示:近六成市民经常遭遇“游烟”(一周内遇到游烟≥3天),逾九成市民对“游烟”表示反感。

因此,为了更多人的身体健康,公共场合吸烟,无论是室内室外,都应当被管束。尤其是那种在公共场合随意叼着烟走动的“游烟”一族,应当被禁止。

目前上海治理公共场合“游烟”的做法是,通过劝阻、贴标识提醒、撤除商户外摆位放置的烟灰缸等方式。这些方式相对比较温和,能否达到治理目的,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吸烟者个人素质,即是否听劝。

如果让游烟受到有效治理,还需要制度设计和立法完善。尤其是,明确公共场合禁止游烟和治理公共场合游烟的责任主体。

没有明确的管理主体,仅靠群众之间的“监督”,恐怕更难达到整治目的。此前室内公共场合禁烟,还出现公众之间劝阻发生争执的案例。室内公共场合禁烟尚且如此,室外公共场合“游烟族”治理,结果可想而知。名正则言顺。只有明确了法规依据和责任主体,治理“游烟”才能游刃有余。

吸烟危害健康,已成社会共识。加强公共场合禁烟,从室内到室外,从劝阻到强制,应成为社会共识。在此基础上,才能营造一个无烟的公共环境。

现代快报/现代+评论员 曹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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