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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香自苦寒来,自学法律成专家 ——记泗阳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史劭明

他不是专业的法律出身,但参加工作十几年来,因为工作的需要,他潜心学习,刻苦钻研,通过自学考试不仅拿到了法律本科的学历,更获得了律师职业从业的资格。他将所学用到了实际工作中,并取得了诸多的成绩,他先后当选为省法学会民法研究会理事、县法学会副秘书长,县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中共泗阳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他就是泗阳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史劭明。



潜心学习做“学者型民警”


2008年参加工作后,史劭明很快发现由于法律专业知识的欠缺,在处理案件时往往束手无策,不知怎么办才好。


痛定思痛之后,史劭明决定一边向老同志虚心学习,一边通过参加社会自学考试系统的学习法律知识。


青春是用来奋斗的,付出总有回报。史劭明通过自学取得法律专业本科学历。同时,他将所学用到工作中,很快,史劭明在法律方面的成就就凸显出来,他处理的案件从来没有出错,他适用的法律法规总是那么准确。史劭明相继被聘为全省公安法制类教官、全省公安法治专家,入选宿迁市法学法律人才库。新冠疫情爆发后,他负责涉疫案件的法律指导,认真研究法律规定,为一线执法民警24小时提供法律服务。



利用业余时间,史劭明还推出“泗水法评”微信公众号,以专著讲述公安执法为立足点,就公安机关日常执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难点、疑点和焦点问题,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说明问题本质、法律规定和正确做法,同时站在社会的视角,面向大众阐明公安机关开展相关执法行为的法律依据与现实需要,消除社会对公安执法的疑惑和误解,争取理解和支持,实现自身规范执法与公开普法宣传的有机融合。



他撰写的《发挥法律顾问制度在法制公安建设中的作用》一文,被收入首届中国现代警务改革论坛文集和《现代警务研究》。他还多次在《派出所工作》以专家身份进行案例点评。


坚持创新始终力求最好



史劭明坚持创新,把创新作为工作的第一动力,始终力求把工作做到最好。他牵头制定“一日一事一清一评查”执法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公安执法规范水平,被公安部评为优秀执法制度。


没学过电脑,通过自己的钻研,史劭明竟然研发的“即时通”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在全国率先实现所有涉案款项线上交纳、智能管理、自动退还和涉案物品网上拍卖,推动传统财务管理流程的变革,节约执法成本、降低执法风险、提高执法公信,该做法被省公安厅简报专题刊发,《人民论坛》《人民公安报》《江苏法治报》等媒体予以报道。


他还参与全省公安现场执法标准体系建设,编撰《公安刑事执法实务问答》等书籍,服务实战。作为专班成员的他,还参与《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地方立法,为警务辅助人员更加规范高效地协助公安民警开展工作提供法律支撑。


以人为本牢记宗旨守初心



史劭明自2013年兼任泗阳县特殊教育学校(聋哑学校)法治校长,针对聋哑青少年违法犯罪和被侵害案件多发的问题,加强法治教育,提升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组织聋哑学生进警营,增强其自强自立信念,个人资助一名家庭困难的聋哑学生多年。



史劭明在办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中,了解到原告刘某的妻子于1994年乘坐摩托车发生事故死亡,因肇事者逃逸等原因,刘某无法通过法律途径取得赔偿。他意识到虽该起案件公安机关可以胜诉,但刘某的问题仍无法解决。他认真研究、积极汇报,最终依法为刘某申请到司法救助,刘某极为感激,自愿撤诉并表示从此息访,从而化解一起20余年的信访积案。


因成绩突出,史劭明先后被授予“全国公安机关成绩突出个人”“全省公安法制综合业务标兵”,记个人二等功,“江苏省青年岗位能手”“江苏省十佳文明职工”,获全省五一劳动奖章,“全市公安机关优秀法制民警”,记个人三等功,“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宿迁市十大法治人物”“宿迁市劳动模范”“宿迁市优秀法治校长”“宿迁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宿迁公安首届年度人物”“泗阳县首届十大青春榜样”等荣誉称号。(陈宇 杨峰 胡晓龙 杨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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