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王晓宇 通讯员 徐广山)“感谢检察官对我的信任,让我提前结束考验期,更感谢检察官对我近一年的教育和帮助,我会努力学习技艺……”近日,在连云港市东海县检察院召开的不起诉宣告会上,被不起诉人小南(化名)向检察官李守华表示感谢。
原来,小南早在初一时便已辍学,与不良人员结识交往,且家长对小南疏于管教,后在成年人的唆使下,16岁的小南参与了盗窃。检察官经调查发现,小南法律意识淡薄,交友不慎,且家庭监护教育不力,多种因素导致其走上犯罪道路。虽然小南涉案金额较大,但检察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通过法治教育、亲职教育、督促赔偿等方式,促成小南认罪悔罪,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考虑到小南具有未成年人犯罪、坦白、赔偿、从犯等情节,且家长、社区愿意配合开展帮教,该院依法对小南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定为期一年的考察期,考验期到今年的9月份截止。
在考察期内,检察官和小南的家长、所在社区签订了帮教协议,家长配合检察机关做好小南的日常监护,所在社区也积极落实对小南的教育引导。检察官定期对小南开展帮教工作,并为其就业提供参考,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小南进入某公司学习水晶雕刻,因小南刻苦努力,现已在公司获得雕刻师的工作。小南在疫情期间积极参与社区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得到社区干部的表扬。如今,小南每天按时上下班,未再出现在外留宿及结交不良人员等行为,且其近期还将参加水晶雕刻比赛。鉴于小南在考察期内表现一直较好,学习、生活稳定,家庭关系和谐,结合各方意见并做出评估,东海县检察院决定缩短考察期,于2022年8月22日对其宣布不起诉。
近年来,东海县检察院在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中,综合运用法治教育、公益活动、心理疏导等手段,并考虑被帮教人员涉案情节、身心特点等因素,为每人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确保帮教工作取得实效。另外,该院还积极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学习机会和就业辅导,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为顺利回归社会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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