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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被查前男子猛灌酒,法院:此路不通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常文金 记者 曹德伟)酒后开车遇检查,临时再喝上几口,就能混淆检测结果?镇江法院审理的一起危险驾驶案给出了明确答案:此路不通!法律不会让违法者获利。

2022年8月的一个夜晚,李部清(化名)受邀至某饭店吃饭饮酒后,叫了代驾送至某歌厅,谁料次日凌晨,自觉已醒酒的他竟自己开车上路,更危险的是,车辆一路逆行,不慎擦撞了中心绿化带。这一幕被两位热心路人目睹,二人一边追赶车辆,一边果断报警。

李部清撞车后并未停车,而是径直将车开进某小区,随后下车走进一家便利店。接警赶到的民警很快在便利店找到了他。面对民警的调查,李部清情绪激动,拒不配合进行呼气酒精测试。令人瞠目结舌的是,他竟突然从货架上抓起一瓶“劲酒”,当场喝了起来——企图掩盖“之前喝的酒”。

公安机关依法对李部清抽取了血样。经检验,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高达194毫克/100毫升,远超80毫克/100毫升的醉驾标准。庭审中,李部清辩称自己当晚并未酒后驾车,检测结果不能作为证据。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当晚一同就餐人员的证人证言、监控和执法记录仪画面等,足以证明李部清是在被告知涉嫌酒驾、要求配合调查后,为逃避追究而故意当场饮酒。根据2023年“两高两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为逃避法律追究,在检查或事故后、抽血前故意饮酒的,可以查获后检测的血液酒精含量作为认定醉驾的依据。李部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提取血样前二次饮酒,足以认定其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应当以二次饮酒后的血液乙醇含量作为认定其醉酒驾车的依据。最终,一审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李部清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李部清不服提出上诉,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提醒:试图通过检测前“灌酒”来干扰执法、逃避责任,是徒劳的。只要能够证明行为人有逃避追究的故意,无论其在现场还是逃离后再次饮酒,都将以最终检测结果作为定罪依据。法律不会让任何人在违法后,通过新的违法行为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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