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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发个差评竟被酒店告上法庭?法院:驳回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丁莉 赵红艳 记者 张晓培)消费者宋某因入住酒店感觉房间卫生差,在预订房间的App上给出差评,结果被酒店告上法庭称影响其名誉。近日,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法院审理该起因给酒店差评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件,判决消费者不构成侵权,驳回商家全部诉讼请求。

2023年7月,消费者宋某通过某App预订某酒店商务大床房,入住后因对房间环境、卫生质量不满,在平台发布差评:房间狭小压抑、潮湿、卫生差,导致浑身起红疹,浴巾有异味。宋某还附上了皮肤红疹的照片。

次日,宋某追加评论称:差评后遭酒店老板电话恐吓。酒店认为该评价不实,影响其名誉,便起诉要求宋某删除评论并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App平台的用户评价体系旨在为消费者提供参考,并激励商家提升服务质量。消费者基于真实体验的主观评价,商家无权强制要求“好评”。商家应对消费者评价保持更高容忍度,并通过积极沟通、改进服务回应问题,而非通过诉讼施压。宋某的差评虽带有主观色彩,但未捏造事实或恶意诋毁,且酒店未能证明评论内容严重失实或导致入住率显著下降。因此,法院认定该差评未超出合理限度,不构成名誉侵权。

法官称,网络评价机制作为信息时代的“啄木鸟”,既是消费者权益的防护网,更是市场优胜劣汰的净化器。网络平台应保障消费者评价权,商家则需理性看待差评,将消费者反馈转化为服务优化的动力,让网络评价回归“真实体验交流、促进服务提升”的本质。司法实践中,对“恶意差评”的认定需严格审查证据,在维护市场秩序的同时,避免过度干预消费者表达自由,实现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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