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扬世监 记者 顾潇)吃烤肉还要收6元的“炭火费”?近日,扬州的林女士吃烧烤时遇到了闹心的事,而商家则表示这是效仿外地同行。对此,扬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该烤肉店作出警告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3804元、罚款5000元。
扬州的林女士一家平时酷爱吃烤肉。近日,林女士一家人前往城北一家烧烤店吃烤肉,结果店家竟要收取所谓的“炭火费”,“我吃了那么多家烧烤、烤肉,这是第一家变相强迫收炭火费的。”据林女士介绍,这家烧烤店采用扫码的方式点单,下单第一步就是要勾选6元一份的炭火费,对此她很是不解。
“你经营的是烤肉,没有炭火,怎么吃?这个不是商家必须提供的服务吗?”林女士向商家提出疑问,询问能否将烤肉烹饪好再端上桌,没想到商家拒绝了这一要求。为了不扫家人的兴,林女士无奈下单购买了炭火。事后林女士越想越气,于是向当地市场监管局进行投诉。
接到投诉后,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上门调查,确认该商家确实向顾客收取了“炭火费”。对此,商家给出的解释是,这种收费方式是效仿的外地同行。执法人员指出,烤肉店另行收取炭火费,本质上是将自身应尽的服务义务人为拆分,强行转嫁给消费者,违反了消保条例相关规定。“炭火是消费者在烤肉店用餐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其他商家收取也是违法行为。”
近日,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该烤肉店作出警告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3804元、罚款5000元。执法人员提醒,商家为消费者提供碗筷、烹饪工具是基本义务,不得再另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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