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首页 > 江苏 > 正文
千万粉丝小网红“瑶一瑶”陷摆拍争议,律师:变相代言或构成违法


近日,坐拥2000万粉丝的小网红“瑶一瑶小肉包”,因一则视频引发网友热议。视频中,“瑶一瑶小肉包”被哥哥绊倒哇哇大哭。细心的网友发现类似的视频还有不少,从而引发大众对其可能存在摆拍行为的质疑。与此同时,网友们也有这样的疑问,4岁的孩子能否接广告?若这些视频确为摆拍引流,又是否合法?2月15日,现代快报记者采访了律师,对此进行解读。

2000万粉丝小网红陷摆拍争议,1分钟广告报价55万元

贵州4岁萌娃“瑶一瑶小肉包”因可爱的表情包而走红,成为2000万粉丝的小网红。近日,“瑶一瑶小肉包”一段摔倒的视频却陷入摆拍风波,被网友质疑引流。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在“瑶一瑶小肉包”的账号中,还有不少类似的视频,她经常在外面奔跑玩耍,常常把衣服弄脏……



2月13日,“瑶一瑶小肉包”的母亲发长文回应称:“我一直觉得小朋友摔摔打打才能长得更皮实,所以一直也觉得妹妹在没有危险的情况下,不伤害别人的情况下都可以快乐地玩耍”“如果我真的为了挣钱连孩子身心都不顾了,我一定会比现在挣得多十倍,但是从中衍生出来很多恶意造谣请立即停止。”



对此,网友们并不买账,关于“穿得太少手被冻得通红”“到了幼儿园年龄为了拍摄素材不让去上学”“4岁的孩子不该接广告”等质疑,接踵而至。

第三方数据显示,“瑶一瑶小肉包”短视频账号广告报价为1—20秒视频40万元,21—60秒视频50万元,60秒以上视频55万元。其1月共计发布7条视频,其中话题标签直接带有某奶粉品牌广告露出的2条,时长均超2分钟。现代快报记者还查询到,此前“瑶一瑶小肉包”还单独出镜,前往某奶粉品牌的工厂拍摄视频。

2月14日,有记者带着这些问题联系了贵州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妇联,工作人员表示,会联动辖区相关部门一起去了解核实情况,尽快作出答复。

律师:严禁借“网红儿童”牟利,变相代言或构成违法

4岁的孩子能否接广告?为了引流摆拍视频又是否合法?2月15日,江苏耀时律师事务所律师庄静怡对此进行了分析。

庄静怡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明确规定,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这是由于不满十周岁的儿童,尚未形成完全的辨识能力与独立人格,无法准确地对商品或服务进行推荐、证明,进而影响消费者的判断。“不过,儿童可在广告画面中表演。一般情况下,广告中若未标明身份,公众难以辨别其身份,即不是以自己的独立人格进行商品或服务推荐,这种情形可认定为广告表演,而非广告代言。”

“瑶一瑶小肉包”参与的广告活动而言,需看具体广告形式。若仅仅展示产品,未标明身份信息且无明显推荐意味,倾向于属于广告表演,不违反法律规定。但如果通过儿童形象或行为实质性推广商品或服务,即便广告内容未直接标注“代言”,仍可能被认定为变相代言,或构成违法。

《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也明确指出,严禁借“网红儿童”牟利。严管严控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表演,对出现未成年人单独出镜,或由成年人携带出镜超过一定时长,且经核定为借助未成年人积累人气、谋取利益的直播间或短视频账号,以及利用儿童模特摆出不雅姿势、做性暗示动作等吸引流量、带货牟利的账号,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故意制造危险场景,如多次设计绊倒动作,可能对儿童身体造成伤害;忽视基本健康保障,如冬季长时间在低温环境下拍摄导致儿童冻伤;强迫儿童参与超出其承受能力的活动,如高强度拍摄影响正常学习或休息……若摆拍行为确实侵犯了‘瑶一瑶小肉包’的身心健康,甚至被认定为虐待或忽视儿童。”庄静怡分析,若上述情况属实,家长可能面临公安机关训诫、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季雨


热点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20 xdkb.net corperation.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