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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探索向技工院校毕业生颁发学历证书,造就更多高技能人才

技能人才是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要素。1月13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近期出台的《关于深化“江苏工匠”培育工程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进行解读。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一揽子政策助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比如,探索向技工院校毕业生颁发学历证书,探索建设高级技师学院,支持各地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城市直接落户范围。

【目标】

全省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稳定在30%以上

据了解,目前全省技能人才总量占就业人员总量的30.9%,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总量的33.1%,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达到1021人。

全省公共就业机构数据显示,五成左右的招聘岗位对求职者的技术技能有明确要求,平均每2个高技能岗位只有1名符合条件的劳动者,“一专多能”的复合型技能人才更是急需紧缺。

《若干措施》明确到“十四五”时期末,全省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稳定在30%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力争达到35%;到2035年,技能人才规模持续壮大、素质大幅提高,高技能人才数量、结构与江苏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基本相适应。

“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技能人才,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发展大计,关系到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加快建设。”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顾潮表示,出台《若干措施》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利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有利于促进技能劳动者成长成才。

当前,全省共有5人获评“大国工匠年度人物”,15人获评“中华技能大奖”,379人获评“全国技术能手”,146名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56人次获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含享受待遇人员),61人获评“江苏大工匠”,607人获评“江苏工匠”。

顾潮表示,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江苏制造、江苏创造中的技术转化能力和技艺创新活力,将带动更多技能人才实现梯次发展,强化“有技能、好就业,长技能、就好业,高技能、就业好”的导向。

【措施】

19条措施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

《若干措施》分为5个方面,共有19条措施,其中政策集成4条、政策拓展10条、政策创新5条。涉及夯实高技能人才培养基础、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推动高技能人才参与技术革新技能攻关、健全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机制、优化高技能人才发展环境等方面,具有鲜明的江苏特色、时代特点和创新特征,将引导广大劳动者技能成才、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报国。

《若干措施》围绕塑造现代化人力资源的要求,加快培养规模宏大的技能人才队伍,特别是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高技能人才,推动技能人才提质扩量优结构,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方面,注重促进就业创业。持续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包括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建立并完善就业意愿识别和技能短板诊断机制,推行“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服务”全链条模式,在提高培训精准度和实用性的同时,增强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

不断健全以就业培训上岗率、职工培训稳岗率、创业培训合格率等三项指标为主,以参训人员满意度指标为辅的培训质量评估机制,充分释放培训稳就业、促创业、防失业功能。

另一方面,注重服务产业企业。支持高技能人才参与人才攻关联合体建设,协同解决关键共性技术和工艺难题。鼓励企业建立高技能领军人才“揭榜领题”以及参与重大生产决策、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等制度。

鼓励各类用人单位推行“技师+工程师”等团队合作模式,融合技术技能资源优势,在科研和技术攻关中发挥高技能人才创新能力。

鼓励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定期面向社会征集并发布急需紧缺技能需求,引导高技能人才及其团队,有针对性地开展技术研发、技能攻关、技艺革新等活动,对取得重大成效的,优先推荐参评技能类奖项、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优先提名参加省级职工科技创新成果、先进操作法、发明专利等认定,持续激发高技能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推动技术技能进步。

【亮点】

向技工院校毕业生颁发学历证书

《若干措施》明确,在推进“职技”贯通上,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适当提前省重点技师学院招收初中生源技师班的招生批次。

以发展新质生产力急需的技能人才为重点,选择部分条件比较成熟的院校探索开展“学历+技能”贯通培养模式试点,试点技师学院与本科院校合作开展本科技师贯通培养,探索向技工院校毕业生颁发学历证书。

支持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在符合条件的学校设立与办学专业相对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支持技工院校毕业生同等享受高校毕业生社保、就业见习、创业等补贴。

探索建设高级技师学院

在深化产教融合上,加快打造一批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市域产教联合体,引导“链主”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实习实训、教师培养。鼓励企业和技工院校合作,开设冠名班、订单班等。完善企校“双导师”“双基地”培养机制,深化工学一体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建设高级技师学院。

给予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举办的技工院校支持性收费政策。将高技能人才配置状况作为生产经营性企业参加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评优和资质评估的重要因素,探索作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时的加分参考项。

在拓宽职业通道上,纵向上,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建立卓越技师制度,组织高级技师研修和高技能人才海外培训,造就一批拔尖技能人才。采用项目制、订单式、套餐制等培训方式,面向高技能人才实施差异化培养。

加快推进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试点,打破技能人才成长“天花板”。横向上,畅通高技能人才向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流动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设立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支持高技能人才直接落户

建强急需紧缺领域高技能人才队伍。比如,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加强托育、养老、护理、康复、殡葬等领域技能人才培养。

用人单位在聘的高技能人才在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工资福利等方面,比照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扩大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范围,在苏州试点培育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集群,为全球各类技能人才来苏就业创业提供便利。

在加强激励保障上,引导企业健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技能人才人均工资增幅不低于本单位职工人均工资增幅。鼓励企业比照正高级职称人员、高层管理人员建立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薪酬待遇体系。

将高技能人才纳入“苏畅”人才综合服务体系。支持各地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城市直接落户范围,高技能人才配偶、子女按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务。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李楠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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