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致公党江苏省委会主委、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王学锋建议加快健全完善农房建设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探索现代宜居农房建设管理新模式。
△王学锋
“与城市相比,当前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存在不少共性问题,如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不适应、建设管理机制不完善、基层监管力量不匹配,要素资源保障需强化。”王学锋建议加快健全完善农房建设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国家层面尽快启动修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或制定《农房建设管理条例》,借鉴吸收地方在农房立法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系统明确农房建设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农房建设管理基本流程,以及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竣工、使用、维护等各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要求,为各地开展工作提供法制依据。
建立部门协同的农房建设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和相关职能部门职责,理顺管理机制,明确管理要求,强化农房建设管理工作协调联动,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确保实效。
此外,探索现代宜居农房建设管理新模式。全面推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房建设开工查验到场、地基基础巡查到场、主体结构封顶到场、竣工验收到场等重要环节“四到场”和县级主管部门适时现场抽查的管理要求。同时,推广借鉴地方先行探索的经验,在农户申请建房时、开工建设时由农户、村民委员会和施工单位(个人)签订农房建设协议,明确质量安全责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或注册建造师承接农房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对新建农房施工过程进行技术指导。对于自建农房转作经营的,在申请营业执照时应要求同步提供房屋安全鉴定证明。积极开展现代宜居农房建设试点,建设符合时代特点、乡村特色、地域特征的现代宜居农房,让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成果更多地让村民可感可及,更有力地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鹿伟 赵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