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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快评|企业家讨债怎么就成了“寻衅滋事”?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少数民族女企业家马艺珈伊,为贵州六盘水承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幼儿园、小学等10个政府项目后,持续讨要工程款8年。2023年年末,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听证会召开当天,她被地方公安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这一报道引发轩然大波,公众对涉事女企业家的命运抱以深度关切。

在马艺珈伊之前,为其代理债务执行的律师、律师助理等10余人已被刑事拘留,涉嫌罪名均为寻衅滋事罪。所涉事项,即律师等人曾在微博、抖音发布相关债务、诉讼信息。律师还曾将举报水城区政府某官员的信,邮寄给了这位官员本人。仅凭这些,能不能认定涉嫌寻衅滋事罪?这当然是一个严肃的法律问题,但在这起事件中,这个法律问题还带有特别的意味。

尽管此案不乏枝蔓缠绕处,但令人愤懑的基本事实是:企业要债不得,走了司法程序也没辙,人还遭罪了。据报道,生效判决、执行裁定等材料显示,至少有4笔经诉讼确定的债务总额为6954.63万元。而企业统计认为,另有项目欠款15247.66万元,即六盘水市水城区政府共欠企业约2.2亿元。而地方政府一份汇报文件则承认有9000余万元欠款。双方在相关数字上说法不一还在其次,报道特别指出,多方证实,当地政府一度提出以1200万元化解所有债务,被她和代理律师拒绝,随即案发。这一遭遇引人联想。

假如马艺珈伊认同以1200万元平账,是不是就能“皆大欢喜”地收场,不至于出现刑拘场面?也就是说,微博发布信息等行为也就可以不认定为“涉嫌寻衅滋事罪”了?既然如此,后面的“涉嫌寻衅滋事罪”又从何谈起?难道作此认定,只系于一念之间?

此事件作为关键词的“寻衅滋事罪”,近年来越发受到有识之士的审视。2023年2月,全国人大代表朱征夫呼吁取消寻衅滋事罪。2022年3月1日,人民政协报亦曾推出《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建议适时取消寻衅滋事罪》报道,指出: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缺乏明确性,寻衅滋事罪存在体系上的逻辑缺陷。

尽管该罪目前依然存在,但在坊间呼声渐起的当下,审慎认定“寻衅滋事罪”,消除模糊地带,很有必要。

2023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要求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以及执法司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这一要求,言犹在耳,大有深意。

政府欠账,当然得尽快还账,不存在债务打折之理,也不存在“变通术”。在这个问题上,讨债人和地方政府是平等的,讨债人的合法利益应该受到无条件的保护。但该起事件所反映出的局面,则不仅说明欠债多年不还的无理,还反映出讨债者维权受挫的无奈与无助。

公众尤为担忧的是,涉嫌打压讨债人,对地方政府形象、营商环境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作为地方政府,没有理由不爱惜羽毛,没有理由不尊重企业家和律师的合法权益。涉事地方政府唯有按照中央要求,依法秉公化解债务纠纷,规范处理好相互关系,积极挽回不利影响,防止节外生枝,才是正理。

现代快报/现代+首席评论员 戴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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