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江苏“两院”报告出炉,办案质效居全国前列。这条消息引人关注。
在江苏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夏道虎作《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石时态作《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数据显示,2023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239.3万件,审执结214.7万件;一审服判息诉率90.8%,二审后达98.3%,办案质效居全国前列。2023年,江苏省检察机关办理各类案件218964件,同比上升16.3%,办案质效走在全国前列。
办案质效的提升不仅关乎办案水准,也关乎群众的利益和观感。
以中国法院网一则报道为例:在外省,一原告与被告某房地产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引起原告所在小区300多户业主的共同关切。法院法官依法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并通过耐心明理释法,使得双方服判息诉,并对房地产行业类案处理起到了示范作用,避免了近百件同类案件涌入法院。
就此事而言,一旦处置不得力,导致大量同类案件同时压来,必然导致司法资源浪费、社会成本提升、不同群体之间矛盾板结。而苏州市吴中检察院公开听证提升办案质效的经验,也被媒体报道过。由此可见,强调办案质效具有深刻的法治意义和社会意义。
对法院和检察院来说,办案效率大幅提高,权威性显著增强,有利于节约有限的司法资源办案。对群众而言,能在法治语境中更直接、便捷、高效地解决问题、实现诉求,合理纾解民间纷争和难题,可以更好地呵护群众合法利益,增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信心和动力。值得一提的是,这一“双向奔赴”效应,也将有益于一个地方的营商环境乃至经济社会发展格局。
提升办案质效,是最高法、最高检一直以来的要求。例如,近年来,最高法对理顺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质效提出高要求,并多次转发过提高办案质效的经验做法。2021年8月,最高检发布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及行政诉讼监督典型案例,并表示将督促广大行政检察人员熟悉、掌握和运用好修订后的《规则》的各项规定,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和规范化水平。围绕这一要求,各地司法机关认真实践,取得了一些成绩,令人欣慰。
办案质效保持“领先”,既是成绩也是动力。应该看到,办案质效的提升,依然有“更上层楼”的空间和潜力。这不仅有待于司法机关进一步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办案能力、减少失误,坚持源头治理,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动案件查办提质增效,形成良性循环,也有待于司法机关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努力释放司法善意。
公平正义是法治生命线,也是人民群众的核心期望。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永无止境,期待司法机关办案质效持续提升,造福于时代,造福于民。
现代快报/现代+首席评论员 戴之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