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送的直接入口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应当使用封签或者具备封签功能的食品包装物予以封口;未封口或者封签损坏的,配送人员有权拒绝配送,消费者有权拒绝接收。
同时,还鼓励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自建网站的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
对于“预制菜”,《条例(草案)》拟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海关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对预制菜原料和成品的生产、销售、贮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环节加强全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热议】
省人大代表周晓燕:
让外卖食品安全“看得见”,消费者会更放心
△ 周晓燕
“《条例(草案)》是一个比较宏观的指导性法规,形成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相对统一监管,涉及食品行业的每个环节。”在省人大代表、扬州大学旅游烹饪学院教授周晓燕看来,《条例(草案)》明确对于学校、托幼机构的集中用餐食堂加强管理和监控,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提出了管理的具体措施,对食品贮存、运输等条件也提出了很好的指导意见,与时俱进,回应群众关切。
他还注意到,《条例(草案)》要求外卖用贴签进行封口,包括外卖过程当中的配送环境要求。让外卖食品安全“看得见”,消费者会更放心。
周晓燕还提到,扬州是世界美食之都,美食文化源远流长。“希望各地在贯彻落实条例的基础上,还可以出台更具地方特色、更加细化的法规,让老百姓吃得放心、吃得明白、吃得健康。这是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需要共同努力的一个方向。”
省人大代表李霞:
完善了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还纳入了新业态监管
△ 李霞
“一直以来,食品安全都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焦点。”省人大代表、泰州安井食品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李霞说,此次提请审议的《条例(草案)》,强化了政府领导职责、部门监管和基层属地管理责任,完善了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还积极回应各方关切,将网络食品经营、预制菜等新的业态纳入其中。
“此次审议条例草案通过后,相信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会得到更坚固的保障。”李霞表示,将坚决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好“食品生产经营者是保证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模范带头作用,以食品安全为首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李霞介绍,目前企业已经建立自我督查机制,采用数字化系统管理,实现在线追溯,开展各类创新型管理活动,激励全员、全过程、全链条保障食品安全。
【建言献策】
省人大代表唐义朝:
建议建立健全网购食品追溯体系
△ 唐义朝
《条例(草案)》对于网络食品经营等新形态予以了关注。在参会前,省人大代表、省港口集团镇江港大港分公司门机司机唐义朝也进行了相关调研。他建议,应当着重关注网购食品和农家乐的食品安全问题,以保障老百姓的健康和消费者的权益。
唐义朝表示,对于网购食品而言,需要在法规中加强监管力度,确保从生产到配送的全过程都受到有效的监控和管理,建议建立健全的食品追溯体系,要求生产商提供详细的产品信息,包括原产地、生产日期、生产批次等,以确保消费者能够了解所购食品的真实情况。此外,应当规范第三方平台的责任,确保销售商的资质和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对于农家乐的食品安全问题,也要通过完善相关法规,确保农家乐场所提供的食品安全可靠,比如可以鼓励农家乐场所引入科学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确保游客在消费过程中享受到安全、健康的食品服务。”唐义朝说。
此外,唐义朝也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监管,提高其对食品安全的责任心和专业水平。推动相关部门与食品生产企业、销售平台、农家乐场所等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致力于食品安全的维护,守护大家“舌尖上的安全”。
省人大代表刘卉:
建议加大对绿色农产品生产经营补贴力度
△ 刘卉
△ 潘云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