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余华英拐卖11名儿童案,等来了判决。9月18日,贵阳中院一审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消息一出,网上一片叫好。“罪有应得”“大快人心”“必须死刑”……网友类似留言,表达了对判决的肯定和支持,也反映出公众对拐卖儿童犯罪的深恶痛绝。
余华英的犯罪记录,可谓劣迹斑斑。法院审理查明,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他人,在贵州、重庆等地共拐卖儿童11名。根据媒体披露,其中有3对是姐弟或兄弟。
2000年,余华英曾因涉嫌拐卖儿童被邯郸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两个月后释放。2004年,她在云南再次作案时被抓。彼时,她和丈夫均隐瞒了真实身份,并以假身份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服刑期间,余华英获减刑3年。出狱后,余华英一直无事,直至曾被她拐卖的杨妞花报警。
由此可见,余华英受到严惩,多少有些“偶然”。如果没有杨妞花报警,余华英或许不会这么快落网。迟到的正义和死刑判决,给了人贩子应有的惩罚,也给了所有当年被拐卖孩子及其家庭一个交代,还给我们留下太多反思。
回顾余华英拐卖儿童案, 司法处置可谓一波三折。从最初刑拘两个月释放,到获刑8年又减刑3年出狱,再到现在被判死刑,时间跨度长达23年。余华英依法受到严惩,是余华英“案底”被一一揭开的结果,也是全社会对拐卖儿童犯罪严惩的共识。
根据我国刑法,拐卖儿童是严重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刑罚起点是5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余华英拐卖11名儿童,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一审被判死刑,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死刑判决是对拐卖儿童犯罪分子的震慑,体现了法律的威严,赢得了舆论普遍肯定。
2021年公安部在国新办发布会上透露,全国拐卖儿童犯罪年发案数逐年下降,由2012年的5907起下降至2020年的666起,2022年最高检两会工作报告中提到,2000年至2021年,检察机关起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从1.4万人降至1100余人,年均下降11.4%;起诉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犯罪由155人增至328人。随着我国司法部门严厉打击,近年来拐卖妇女儿童案发明显下降。不过,仍有一些被拐卖儿童等待“回家团圆”。因此,对拐卖儿童犯罪打击必须持续呈高压态势,对拐卖者和收买者都要处罚,尤其是拐卖者,符合死刑条款的就要判处死刑,倒逼人贩子住手,让骨肉分离的人间悲剧不再发生。
现代快报评论员 曹玉兵
(校对 周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