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苏宁)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9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公共法律服务包括什么?哪些服务可免费获得?这些问题将有法可依。
△新闻发布会现场 于同化/摄
省司法厅副厅长张亦军介绍,条例准确界定公共法律服务概念,规定公共法律服务是指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的法律服务需求而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设施、服务产品、服务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服务,主要包括政府提供、社会参与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以及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多元化专业化公共法律服务。同时,明确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八个方面的具体范围,并规定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免费向社会提供。
要统筹发展公共法律服务提供,必须依靠规划引领、清单确定。张亦军介绍,条例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发展城乡和区域公共法律服务,优化服务资源配置,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要求省司法行政部门会同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根据省公共服务规划编制省公共法律服务规划;设区的市、县(市、区)可以根据省公共法律服务规划和本地区公共服务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本地区公共法律服务规划。规定省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调整省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清单和服务指南,设区的市、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法律服务需求,在省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清单基础上增加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相应编制、调整本地区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清单和服务指南。
为了更好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条例还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向低收入群体、残疾人、进城务工人员等特定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通过设立专门窗口、简化办事流程、开发个性化服务等方式,提供与其特点和需求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在对上述对象提供有偿法律服务时免收或者减收法律服务费用,并开发相应的法律服务产品。
(编辑 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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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9-29 20: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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