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虹口法院对一起直播带货引发的营销服务费纠纷作出判决。2021年4月,一家速冻食品公司花费5万元请一家传媒公司直播带货。双方签订带有对赌性质的营销服务合同,约定45天内需完成总销售额12万元,如未能完成,则需按照服务费与总销售额的对应比例进行退款。结果,带货公司只卖出3盒水饺,总价36元。法院判决,直播带货公司得15元服务费,其余全部退还。
出了数万元服务费,只卖了几十块的产品,看到这份“成绩单”,企业老板估计被坑得要“吐血”。
无独有偶,2021年9月,重庆一商家花10万“坑位费”请网红直播带货,结果3个月卖了不到700元。法院判决网红所在公司退还商家1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
近年来, “全民带货”热潮掀起,通过视频直播带货已成为增长最快的电商业态。不少企业和商家为了抓住直播带货的风口,将目光投向网红IP孵化机构——MCN机构,其当家花旦头部主播更成了各金主心中的“香饽饽”。 但主播变现能力参差不齐,机构中也不乏“浑水摸鱼”之辈,他们盯着金主爸爸的腰包,却忘了掂量自身的斤两。
直播带货的本质是一种电子商务交易行为,对于“吹牛”“作假”的主播和平台,法律条款是有力的约束,更是监督的利器。毕竟法律面前,数据是最直接证据,上述两次判决,就是最好的证明。
谁也不是冤大头,如今随着技术手段的更新,真实的数据将越来越透明,劝一劝那些企图通过“吹牛”“作假”“刷单”“买粉”等方式敛金的机构和主播,这些旁门左道的招数,终将自砸招牌。
也劝一劝那些寄希望于网红带货提高业绩的企业,别把发展的筹码,全压在别人身上,打铁还需自身硬,加强产品品质,才能获得人心和口碑,走得长远。
在这场对赌中,终究没有赢家。
现代快报+评论员 灵灵幺
(编辑 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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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9-28 1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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