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首页 > 江苏 > 正文
村民鸽舍飞来“怪鸟”,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现代快报讯 “怪鸟”飞入村民家,没想到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9月17日下午,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海门港新区派出所民警将这只红隼带至凤飞村,进行放生。

△误闯村民家的红隼

据了解,9月15日,这只红隼飞入一村民家中鸽舍内,村民发现后立即将其捕捉。在投喂失败后,17日上午,村民将其送至派出所。“我们从海门自然资源局获悉,红隼是一种小型猛禽,主要栖息环境是山地森林以及山区植物稀疏的混合林,所以我们将放生地点选择在凤飞村的树林密集处。”海门港新区派出所教导员陆彦国说。17日下午,民警打开铁笼后,红隼稍作迟疑,随后展翅飞向远处。

△民警将红隼放飞

警方提醒,市民一旦发现不明野生动物,请及时联系求助警方或者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切莫擅自与野生动物接触,避免带来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此外,更不可擅自处置或者食用、贩卖、猎杀国家保护动物,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通讯员 张松林 陈朗 现代快报+记者 严君臣

(通讯员供图 编辑 陈海静)


相关推荐
热点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20 xdkb.net corperation.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