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见习记者 龙秋利 ) 9 月 15 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在上海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沪苏浙两省一市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措施》)的有关情况。
△发布会现场
《措施》共 17 条支持政策,可归纳为 10 个方面,分别是科技创新赋能、存量资产盘活、碳普惠联建试点、国土空间利用、营商环境优化、教育协同发展、人才合理流动、执法司法协同、警务服务通办和探索共富路径。
记者注意到,支持政策的第一条、第二条就是着眼于为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包括支持青浦、吴江、嘉善以 " 一区多园 " 模式建设跨省域高新技术开发区,并在此基础上联合申报创建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国家长三办印发的 2022 年示范区重点工作明确要 " 加快推进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在示范区内建设布局 ",相关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在长三角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升级方面也有较强的合作需求。
第三条 " 推动示范区基础设施 REITs 联动发展 ",是着眼于落实国家和两省一市有关强化长三角基础设施 REITs 联动发展的要求,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先行先试拓宽示范区建设投融资渠道。第四条 " 推动长三角碳普惠机制联建工作在示范区先行先试 ",不仅与示范区生态绿色的定位高度契合,更重要的是,将以点带面,探索以示范区为载体推动碳普惠规则共建、标准互认、信息共享、项目互认,并逐步扩大联建范围,最终打造 " 规则共建、标准统一 " 的长三角区域碳普惠体系。
在国土空间利用方面,第五条 " 探索国土空间相互转换的机制和途径 " 明确在保护生态环境、确保水域面积不减少、功能不衰退的前提下,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结合土地实际用途确定利用方向,将有力保障一大批项目依法合规、快速推进。
在营商环境优化方面,主要是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为建立三地海关跨境电商协同监管机制、深化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在深化重点领域数字化转型中解决有关堵点、难点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
在教育协同发展方面,第九条、第十条对加快示范区内中小幼教研一体化建设、开展职业教育融通试点等予以明确,将为示范区跨省域合作探索育人模式创新、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先行先试等提供政策依据。
在人才合理流动方面,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这些政策重点从拓展高技能人才跨省域成长空间、研究推进示范区人才高质量集聚的人口导入和人才流动政策等方面,助力形成区域人才协同共享和产才深度融合的人才发展格局。
在执法司法协同方面,根据政策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示范区将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渔业渔政等重点监管领域,推动执法认定的标准统一,还将开展共同管辖试点,共同打击在跨省域毗邻地区带有流动性的违法行为。同时,示范区将率先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领域明确跨省域 " 三统一、一互认 ",即统一组建专家库、统一建立教育培训资源共享机制、统一司法鉴定标准,实行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结果互认。
在警务服务通办方面,第十六条明确了重大 110 接处警、突发事件处置中的跨省域联勤联动、快速反应机制,按照可达性原则,实现 " 先行出警、同步联动 ",就近就快调度警力出警处警,充分体现协同优势。
在探索共富路径方面,第十七条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示范区建设,跨省域探索共同富裕路径。
△一图读懂《关于进一步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 图片来源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 编辑 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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