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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冲击执行现场暴力抗法,法院:判刑6个月

现代快报讯 (通讯员 李阳 温晓凯 见习记者 徐晓安 )不仅欠钱不还、拒不申报财产,甚至在法院执行人员采取扣押行动时暴力抗法,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常熟市人民法院判决了这样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案件。

2016年12月25日,某银行常熟分行诉江苏某服饰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及陈某等18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针对江苏某服饰有限公司的涉案付款义务在最高额1700万元范围内,陈某等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因陈某等均未主动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付款义务,债权人便向常熟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陈某名下登记并实际控制有汽车一辆,但其并未进行申报。

2021年1月25日,常熟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进入陈某所在公司内扣押车辆。陈某突然出现,不顾执行干警阻拦,强行启动车辆,不计后果地冲向申请执行人和执行干警,最终驾车逃窜,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

常熟市人民法院将陈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陈某主动和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陈某作为被执行人的关联案件众多,常熟市人民法院借助公安力量成功扣押了陈某的车辆。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对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应依法予以惩处。但陈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承认指控的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从宽处理。最终,陈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编辑 谢静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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