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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检察院通报养老诈骗典型案例:一公司销售假药被判罚7000多万元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王卉卉 记者 宋体佳)6月29日上午,常州市检察院召开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公布七起典型的养老诈骗案例。其中,常州某生物科技公司因向老年群体销售假药,相关案犯除了被判处相应刑罚外,涉案公司也被判罚7010万元。

据通报,自2017年2月起,常州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食品药品生产许可的情况下,以进口食品名义从国外购入“大盐湖水”成品及原料(进口货物名称为“氯化镁”),组织工人自行勾兑灌装,并对外销售。此外,他们还通过制作宣传册、组织销售人员冒充专家授课等方式,虚假宣传该产品含81种矿物质和微量元素,对心脑血管、内分泌代谢、呼吸、消化系统疾病等多种病症有治疗作用,导致众多老年消费者上当受骗。检察机关调查发现,涉事公司销售的产品经专家鉴定不具备其宣传的功效,且长期或高浓度服用该产品会导致电解质紊乱,产生腹泻等肠胃道疾病,甚至对心脏产生不良影响。该公司销售“大盐湖水”共计8万余瓶,总销售金额为2300余万元。

案发后,相关嫌疑人悉数落网,并被判处相应刑罚。值得注意的是,在刑事追责的同时,常州市检察院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谢某某等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连带支付销售总金额3倍的惩罚性赔偿金7010万余元;涉案公司股东在各自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020年12月10日,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被告未上诉。

常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汪国平介绍,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已自行摸排出检察环节在办涉养老诈骗案件14件35人,其中,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8人,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5人,以销售“养老产品”为名19人,其他专门针对老年人实施的诈骗犯罪3人。截至目前,已提起公诉9件17人,审查起诉阶段5件18人。

据悉,下一步,常州检察机关将按照专项行动相关工作部署要求,主动研究,担当作为,重点从“惩”“治”“防”三个层面进一步谋划落实。持续保持对养老诈骗犯罪的严惩态势,坚决防止侵害老年人权益风险滋生蔓延。牢固树立惩防并举、预防为先的办案理念,持续加强以案释法,强化风险警示教育,提升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主动参与综合治理,紧密结合司法办案,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联动,共同推动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编辑 蒋文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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