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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享受购房补贴?盐城市区房地产新政解读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吴军中 刘晨 记者 王菲)日前,盐城市多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八项政策》,其中包括购房补贴等政策。哪些人可以享受购房补贴?如何领取补贴?需要提供哪些申请材料?盐城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做出解读。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购房补贴政策的实施范围包括盐城市区高速围合圈内及盐城环保科技城、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其中,高速公路围合圈东至沈海高速、南至盐淮高速、西至盐靖高速、北至盐靖高速。盐城环保科技城北至新洋港、西至沈海高速、南至世纪大道东延、东至新民河。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至新洋港、西至盐龙湖东、南至盐淮高速、东至盐靖高速。

哪些人可以享受购房补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盐来盐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才;2016年1月1日后生育二孩的家庭,2021年5月31日后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家庭(符合现行生育政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并在市区就业创业并缴纳社保满1个月以上的人员;对因改善居住条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出售原有住房的。

需要注意的是,享受购房补贴时间是2022年6月1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享受购房补贴的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首次网签备案日期为准。

凡2022年6月11日前已签订网上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因故解除或变更合同重新签约的,该套商品房一律不享受购房补贴。在2022年6月1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网签备案的商品房,因故解除或变更并重新签订合同的,未享受过购房补贴的,仍可享受购房补贴。

同时,出售原有住房信息以不动产权记载的登记信息为准。出售原有住房时限为2022年6月1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那么,购房补贴发放的具体流程是什么?如何领取?购房人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后,方可申请核定、发放购房补贴。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核定、发放购房补贴。服务窗口为各区政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受新冠疫情影响不能本人亲自办理领款手续的,怎么办?个人购房申领补贴的,领款人原则上应为《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权利人,权利人不能到场的可以办理经公证的委托手续。权利人为直系亲属共有的,可由任意一方申领,其他权利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权利人为非直系亲属共有的,全体权利人委托其中一人为领款人。

考虑到不动产权属证书办理后于购房网签合同时间,购房补贴集中发放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出售原有住房时限为2022年6月1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文件和表格可以在住建部门网站上下载。

 (编辑 陈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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