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李子璇)日前,淮安某驾校教练朱某酒后驾车与一电动车相撞,随即又与附近一辆轿车碰撞。约 3 分钟后,朱某继续驾驶,又与一电动三轮车车主孙某发生碰撞,致孙某当场死亡。
5 月 17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当晚,喝完酒的朱某驾车出行,与骑电动自行车的王某发生碰撞,随即又与同方向停在绿化带缺口内的一轿车发生碰撞。当时,王某与乘车人轻微受伤,但是朱某并未发现撞到人了,也没向轿车车主马某留下联系方式,自己驾车离开了现场。
谁知,没过几分钟,朱某又与骑电动三轮车的老人孙某发生追尾碰撞,致孙某当场死亡,双方车辆严重损坏。朱某下车查看后赶忙报警,法医鉴定,孙某为颅脑损伤合并胸腔脏器损伤死亡。
经鉴定,朱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 213.4mg/100ml,属醉酒驾驶。经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第一次事故中,朱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第二次事故中,朱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孙某负次要责任。
最终,法院判处朱某赔偿王某两人所有损失共计人民币 2000 元;赔偿马某车辆损失,并另外支付人民币 4000 元;与孙某近亲属达成分期赔偿协议 35 万元,已支付人民币 27 万元;肇事车辆所属驾校赔偿孙某人民币 3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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