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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老师受单位资助带薪读博,学成归来提出辞职

现代快报讯(记者 李子璇 通讯员 武国进)张某是淮安一高校事业编制教师,2016年,张某前往北京某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约定由学校资助他脱产学习至2020年,并于每月支付他工资。就在张某学成归来后,却向高校提出了辞职。这让高校很是苦恼,损失了钱,人也跑了。


△ 新闻发布会图 通讯员供图

4月28日,现代快报记者在淮安市淮阴区法院召开的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高校后来起诉了张某,要求张某返还读博期间该高校资助的各项费用共计87万余元。

记者了解到,当时张某与学校签订《资助教职工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资助年限为2016年9月至2020年9月,同时约定毕业后须回校工作6年,如违约返还一切待遇。张某脱产读博期间,学校也一直给他发放工资待遇。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高校在张某脱产期间所支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是为了张某在提升专业技能后继续更好地为高校服务,属于为可期待利益所付出的投入。张某读博期间向高校提出了辞职并停止工作,其行为违反了协议约定,损害了该高校的可期待利益,造成前期投入的损失。

根据张某实际为高校工作情况,法院最终判令张某返还淮安某高校各项费用77万余元。

法院提示,国家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很多高校为提高师资力量、培养各类人才,鼓励教职工攻读更高学位、提升能力水平,并给予教职工各种优惠政策,相应的也要求教职工在取得相应学位后为其服务一定年限。一些教职工毕业即违约,既要政策优惠又不愿承担返校任教义务,造成供养高校人、财损失,希望各员工弘扬诚信、敬业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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