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将于3月6日结束,尚未申报的用人单位请尽快办理,具体申报方式、申报要求等详见以往推送消息。
友情提醒
1、江苏省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全天候开放,用人单位可错峰办理,周六、周日均可正常申报。
2、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缴费基数的,2022年3月7日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该单位2021年12月缴费基数的110%确定2022年度缴费基数,并自2022年1月起补收差额部分。
来源:南京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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