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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清岸绿的活水河经常泛油花,一查查出环保大案

现代快报讯  村民发现,原本清澈的河水开始泛起油花,甚至出现浅黑色的油迹。随着调查深入,背后的真相浮出水面。原来,经营多年废油生意的潘同光,在没有取得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情况下,为牟取不法利益,竟然将非法处置剩下的废油水偷偷排入河中。

2月17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经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非法处置废油的潘同光、唐涛等4人、非法提供废油的供应商和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旭等8人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到十个月不等的刑罚,各并处罚金,上海某船舶服务有限公司等3家被告单位各被判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全长22.57公里的兴石河坐落于南通市通州区境内,是一条四通八达、水清岸绿的活水河,被列入省级骨干河道名录。

然而,从2019年开始,兴石河附近的居民发现,能捕到的鱼虾变少了,岸边的近水面时常会泛着油花,甚至是浅黑色的油迹,便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环保部门派员实地查看采样后确认水质出现异常,公安机关也随即展开调查。

2019年12月11日晚,公安机关在兴石河沿岸突击巡查,发现一名男子正在一艘停泊在河边的油船上使用排水泵偷排不明液体,形迹可疑,遂将其当场抓获。由此,一起案涉3家单位12名被告人的污染生态环境案件浮出水面。

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的男子叫唐涛,老家在江苏省泰州市。十多年前,由于小舅子潘同光在通州区做废油生意缺少人手,就跟过来一起帮忙。潘同光在2007年前后,就租下了位于南通市通州区具有废油处理资质的某废油加工厂,主要收购长江里大轮船上燃烧产生的废油等残留物进行二次调合加工,再售卖给下家赚取差价。

2017年6月,为了扩大经营规模,潘同光斥资建造了1个大油罐2个小油罐。也就在此期间,该废油加工厂不再具备废油生产资质,只剩下储存和销售资质。但为牟取更多利益,2019年之后,潘同光开始收购含水率较高的废油进行提炼加工,并且默许唐涛违法加工和排污。据唐涛案发后供述,2019年以来,在潘同光的授意下,唐涛等人非法处置废油水共计5000多吨。

潘同光收购的大量废油水究竟是从何而来?原来,潘同光早年曾与他人合开一家危险废物处置公司,积累了较多的人脉。有了新的“发财路”之后,这些上家为了牟取更高利润,在明知潘同光不具备废油处置资质的情况下,与他心照不宣地达成买卖合作。

业内人都知道,2018年下半年,政府监管部门加大对危废处置的监管力度,要求废油买卖必须同具备危废处置资质的收油单位订立协议。2019年初,潘同光找到先前入股公司掌管印章的财务人员郑巍帮忙。对方碍于情面,瞒着公司在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和联单上加盖公司印章。

因案情重大复杂,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组建专门办案团队负责该案,并第一时间提前介入案件。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承办检察官详细列出26条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实重要案件事实。同时,检察官通过查阅专业资料、咨询生态环保部门、鉴定机构专家和讯问涉案犯罪嫌疑人等途径,逐步了解掌握了油水分离、密度计算、行业政策法规等,为精准办案打下坚实基础。

最终,办案团队促成2家犯罪嫌疑单位、12名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同时,经过生态环保部门和鉴定机构评估鉴定,该院公益诉讼部门还组织涉案公司和人员与当地生态环保部门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共计赔偿人民币421万余元。

由于该案案情复杂,经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2020年12月16日,通州区检察院将该案向如皋市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对检察机关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均予以认定,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并作出上述判决。一审判决后,12名被告人和3家被告单位均未提出上诉。(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通讯员 杨建新 陆佳炜 现代快报+记者 严君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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