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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女子被送入酒店后身亡,酒店被判赔9万元,冤枉吗?

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赟)近日,网上一则消息引发了网友热议。女子娟娟与他人聚餐喝醉后出现无意识状态,一同喝酒的管某等人将娟娟送到了酒店,用管某的身份证给娟娟开了一间房后离开。然而第二天,娟娟被发现口中有呕吐物,送至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娟娟的家属将当晚与娟娟共同用餐的管某等人以及酒店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判决管某等人承担0.5%至12%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在4000元至11万元不等。同时,酒店因不作为被判罚9万余元,原因是没有对娟娟进行登记、查验身份证,且放任他人将无意识的娟娟抬入房间。

不少网友在看到法院判决结果后感到不理解,有人认为,酒店没有看护的义务,是管某等人放任不省人事的娟娟不管,才最终导致她死亡,所以酒店不需要承担责任。也有人认为,酒店虽然没有尽到查验身份的责任,但并不是导致娟娟死亡的直接原因,9万元的赔偿金额过高。那么,酒店到底为什么会被判赔呢?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叶丽认为,酒店在此次事件中确实存在一定疏忽,被判赔9万元并不冤枉。“酒店在办理入住时没有查验娟娟的身份信息,属于违规。同时酒店作为经营者,虽然不太可能派专人对娟娟进行照顾,但其实也可以采取措施避免此次悲剧,比如打电话报警或是打120,所以酒店被判不作为赔偿9万元,其实并不冤枉。”

叶丽表示,在此次事件中,娟娟作为成年人参与饮酒,如果不是被他人灌酒导致醉酒失去意识,自己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而管某等人作为与娟娟共同用餐的人在娟娟醉酒后,已经尽到了一定的安顿和照顾的义务,“管某等人将醉酒的娟娟送到了酒店,并不能预见她之后会发生呕吐甚至死亡,所以只需要酌情承担部分过错责任。”

同时叶丽提醒,聚餐时如果存在强迫性劝酒,或是没能尽到相应的提醒、劝阻、照顾等义务,从而致使受害人酒后遭到人身损害的,可能会构成侵权,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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