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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庭、林瑞阳夫妇涉嫌传销被查,符合这三个特征属于传销

现代快报讯(记者 陈子秋)近日,演员张庭、林瑞阳夫妇涉嫌利用网络从事传销活动的消息被公开披露,引起网友热议。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张庭、林瑞阳夫妇于2013年创办了日化品牌“TST庭秘密”,主要通过线上商城“庭秘密APP”和线下实体店的O2O方式(即线上对线下进行交易 )进行产品销售。

据石家庄市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称“裕华区市监局”)相关人员透露,此次张庭、林瑞阳夫妇被财产保全冻结的资金高达6亿元。张庭、林瑞阳的经营模式是否属于传销?是否会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新型的网络传销模式又是怎样的? 现代快报记者采访相关法律专业人士进行了解答。

“TST庭秘密”被判定涉嫌传销,相关部门将作出处罚决定

12月24日,“李旭反传防骗团队”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布了裕华区市监局关于查证函的回复,文件中,裕华区市监局表示,根据多起群众举报核查,上海达尔威贸易有限公司(即“TST庭秘密”所属公司)涉嫌利用网络从事传销活动,裕华区市监局于2021年6月5日对达尔威公司涉嫌传销立案调查,并逐级向上级报备。因该公司利用金融机构转移或隐匿涉传资金,裕华区市监局已依法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目前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李旭反传销团队透露,在今年上半年,有网友向其团队反映,自己曾在几年前被明星光环吸引加入“TST庭秘密”公司,刚加入的时候,公司培训时说,他只要发展100人,连续三个月他和他的直系代理每月业绩达到10万,就可以成立自己的公司,成为公司创始人,这样他的“子子孙孙(下线)”购买产品,他就能拿到2.5%-5%的提成,而且公司还承诺这个创始人能够世袭。

在该公司做了几年后该网友发现,这个由张庭、林瑞阳夫妇打造的微商帝国,实际就是利用自己在影视圈的影响力,打着明星企业老板的旗号,表面上以“零门槛、零风险创业”的名义,实则是靠发展下线拉人头和团队计酬的方式进行经营活动。

根据相关媒体报道,裕华区市监局反不正当竞争科的工作人员表示,达尔威公司具备传销的三个特征,即拉人头、缴纳入门费和团队计酬的金字塔结构。目前,该案件已进入审计阶段,即对上海达尔威的财务数据及后台进行审计。该案下一阶段涉及处罚决定及处罚金额,该工作人员预计需要数月时间。

12月29日,“TST庭秘密”官方微博回应称,上海达尔威是一家合法经营的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遵从政府指导,坚持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TST庭秘密”还表示目前公司运营一切正常。随后,演员张庭转发了该条声明。



△张庭微博

新型网络传销模式盛行,传销的特征有哪些?

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志华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从目前公开的确切信息来看,还无法得知达尔威公司的经营模式是否同时符合经营层级达到三级以上、根据人头数计酬、缴纳入门费三个特征,因此还不能断定张庭、林瑞阳夫妇构成《刑法》第224条之一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张志华补充:“如果构成该罪,有可能将被处以15年以下的量刑处罚。”

现代快报记者根据我国的《反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了解到,以下三类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同时,记者了解到,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传销的模式也呈现了互联网化,形成了七大新型网络传销模式。根据《腾讯传销态势感知白皮书》的相关分析,近年来传销纷纷“改头换面”,以无接触、网络化、地域分散化为特征的新型网络传销频频出现,逐渐形成了七大新型网络传销模式,分别为:以高收益为诱饵的金融投资理财类传销,以互联网创新为幌子的境外投资类传销,以“消费返现”为口号的商城促销类传销,以慈善、公益为名头实为敛财类传销,以保健品、收藏品、投资等为载体的骗老类传销,社交平台内的微商类传销以及设置高收益推荐奖励的理财游戏类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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