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李风笛 记者 张晓培)12月21日,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交警大队发布一起典型事故案例,行人悠然地横穿马路引发交通事故,驾驶员和行人同等责任。
△事故现场 通讯员供图
事故发生在12月14日20时30分许,在徐州经开区大黄山大大路,一名行人横穿马路时,被一辆正常行驶的小汽车撞倒。事故发生后,驾驶人胡某马上拨打120并报警。经开区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救护车也立即赶到现场救治伤者。
民警调看行车记录仪视频发现,当时该行人李某横穿马路时像散步一样,毫无安全意识,悠然地行走,结果不幸被小轿车直接撞飞。经过取证和鉴定,交警部门日前对事故进行最终认定:小轿车驾驶员胡某夜间驾驶机动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观察疏忽;行人李某夜间横过机动车道,未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都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因素。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之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胡某和行人李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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