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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经营、不合理低价游……扬州文旅部门查处八起旅游违法案例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杨文轩 记者 顾潇)记者从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获悉,扬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严查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了包括“不合理低价游”、以康养活动招徕旅游者、未订立合同、不合格产品、网络招徕、擅自从事、无证导游、未备案等八起执法案例,提醒广大旅游者审慎甄别旅游产品,理性选择合法正规的旅游服务,保障自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案例一
   关键词:不合理低价游

    威海腾飞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以零团费组织旅游活动,虚假宣传入住酒店为“准三星”,隐瞒具体购物场所,并收受购物店“人头费”及购物回扣。
处理:威海腾飞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停业整顿七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给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某暂扣导游证十五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关键词:康养活动 无证经营

   江苏宇途康养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不具备旅行社业务主体资质的情况下,开展中老年康养旅游产品的推销业务,提供三种旅游套餐给消费者选购,消费者在选购缴费后成为公司会员,随后由公司按计划组织会员发团旅游。
    处理:江苏宇途康养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给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某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关键词:未订立旅游合同

    扬州自由漫步旅行社有限公司招徕88名游客组织开展了“北京天津泰安精华5日游”,但并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且与地接社中佳会泽(北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也未签订合作协议。
处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关键词:不合格产品

    扬州小骆驼旅行社有限公司向游客提供旅游用车时,未对车辆的营运资质进行核验,也未与供应商签订旅游包车租赁协议。
    处理:扬州小骆驼旅行社有限公司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给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关键词:网络招徕  无证经营

    扬州市广陵区户外运动协会通过公众号“广陵户外”发布旅游路线宣传信息,以此招徕旅游者并收取旅游费用。
    处理:扬州市广陵区户外运动协会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
    关键词:个人无证经营

    赵某某已从江苏东山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离职,通过在该公司工作期间私自留存的空白合同,招徕、组织游客到兴化旅游,行程为1天,共计收取团费3320元。
    处理:赵某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仪征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给予江苏东山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某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
    关键词:无证导游

    商丘市花木兰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了31人团的“宿迁三台山+扬州瘦西湖、东关街高端纯玩两日游”旅游活动,原本安排的导游是持有导游证的李某某,因其临时有事,故委派公司业务员谢某某前去带团,并给其微信转账400元作为导游服务费。
    处理:谢某某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导游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
    关键词:旅行社未备案

   汤某某与某旅行社解除业务合同后,设立了南京七彩山水国际旅行社宝应营业部,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在旅游监管平台上备案,并以南京七彩山水国际旅行社名义招徕104名游客,计划组织“日照、青岛、威海、蓬莱、连云港四日游”,被执法人员依法予以制止。
   处理:汤某某非法招徕游客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宝应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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