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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多次偷拿他人快递包裹,理由竟然是……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李函潞 王鸿 记者 王晓宇)双十一购物季来临,不少人快递物品存放在临时存放点,然而,有人却乘人不备窃为己有。近日,连云港市连云区法院就依法审结了一起盗窃案,对多次盗窃放在水果店、便利店门口的待领快递包裹的被告人潘某判处单处罚金的刑罚。而潘某实施盗窃的原因竟然是因为自己的快递也曾被人偷过。

潘某因工作原因长期租住在连云区某小区,每天上下班,他都会经过小区路口的水果店和便利店。作为快递临时存放点,水果店和便利店门口总是堆积着大量散乱待取的快递,看着这些无人领取快递,潘某动了歪心思。

2021 年 4 月初,他经过水果店门口,眼见水果店老板忙着结算生意,无暇顾及门口堆放的快递包裹,潘某趁机快速偷走一件快递,内有一包价值 27 元的卸妆湿巾。第一次偷快递的经历并没有让潘某产生悔改之意,相反他变本加厉,在之后的一个月内,先后 3 次,随机来到上述两个快递点,以假意翻找快递,实则偷取的方式,顺手牵羊盗取快递。

案发前,潘某共盗取快递包裹 5 个,分别为:卸妆湿巾、白菜种子、女士拖鞋、幼儿衣物、车载香膏,总价值 135.63 元。快递存放点负责人发现快递丢失后报警,潘某被抓。

庭审中,潘某表示因自己的快递曾被小偷偷走,一时冲动产生报复心理,犯下大错,虽然很后悔,但为时已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财物共计价值 135.63 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潘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涉案的全部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潘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和认罪态度,可以对其单处罚金。法院依法判处潘某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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