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犯罪嫌疑人周某因涉嫌盗窃被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11月17日11时许,大丰区公安局白驹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张某报警,称家中被盗。接到报警后,白驹派出所民警立即会同刑警大队迅速赶到现场。通过调查,民警发现一名头戴鸭舌帽的男子形迹可疑,并很快锁定了外地人周某。
经过大量工作,11月18日,民警赶赴东台某浴室将正准备到浴室洗澡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抓获归案。经审查,11月17日上午9时许,周某乘坐一辆从东台至盐城的公交车,在204国道白驹镇下车,随后潜入一居民家中,将二楼抽屉里一盒300元左右硬币盗走。
另查明,上世纪90年代至今,周某有多次盗窃前科,曾到镇江、常熟、如东等地先后13次实施盗窃并被处罚。2022年,他因盗窃被如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刚释放回家不久,他便重操旧业。这次让他想不到的是,自己盗窃所得尚未来得及“消费”就被大丰警方抓获。(通讯员 周继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