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首页 > 十二地市 > 泰州 > 动态 > 正文
姜堰区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全过程+实质化”助推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

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始终把人民监督员工作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抓手,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理念,变“被动接受”为“主动纳谏”,将人民监督员监督活动融入司法办案各个环节,助推检察履职能力和案件质效“双提升”。


拓展监督范围,促进司法办案全过程监督。立足检察机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职能,区分适用情形,对“应当监督”的案件坚持“应邀请尽邀请”,对“可以监督”的情形做到“能邀请尽邀请”,推动监督案件全面覆盖,实现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广泛参与和有效监督。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大局,聚焦群众反响强烈、影响较大的案件以及检察重点工作,充分听取人民监督员反映的社情民意,帮助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中兼顾天理、人情、国法,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强化溯源治理,实现检察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创新监督方式,推进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不断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积极探索“人民监督员+”监督履职模式,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调查核实、文书宣告送达,“面对面,零距离”监督检察办案活动,有效提升检察办案司法公信力;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检察建议制发,督促整改落实,会商共建机制,有力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司法规范化检查,促进提升办案质效和规范执法司法行为。


细化监督流程,确保监督工作实质化开展。强化人民监督员履职保障,规范化办理接受监督案件,将监督流程细化为“监督前、监督中、监督后”三个环节。事前“强沟通”,向人民监督员书面通报案情及工作情况,让其充分了解监督事项;事中“真监督”,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发表意见建议的权利,充分听取人民监督员的意见;事后“重反馈”,及时办理和答复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研究,积极落实反馈,形成接受监督、意见反馈到整改完善的闭环系统。(蒋琳)


审核:尹有文

热点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20 xdkb.net corperation.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