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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家门口”的纠纷,崇川法院发布物业类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
物业关乎民生,物业服务的好坏直接决定着群众的生活质量。近年来,人民群众对居住品质的追求与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之间的矛盾突显,物业类纠纷呈现多发、易发、群发态势。9月27日下午,南通崇川法院召开物业类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徐振宇 记者 严君臣)物业关乎民生,物业服务的好坏直接决定着群众的生活质量。近年来,人民群众对居住品质的追求与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之间的矛盾突显,物业类纠纷呈现多发、易发、群发态势。9月27日下午,南通崇川法院召开物业类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梳理了2018年至2021年期间崇川法院受理的物业纠纷案件基本情况和特点,并总结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提供借鉴和指引,以期改善物业服务质量,提高业主自我管理能力,多管齐下,促进物业类纠纷源头化解。


白皮书显示,2018年至2021年,崇川法院共受理物业纠纷案件1884件,案件主要呈现出“起诉主体更加多元化”“诉讼标的额增高,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逐年降低”“调撤率虽略有下降,但仍处于高位”等特点。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当前案件的诉讼请求仍以物业公司催要物业费为主,但因所涉物业服务对象更加多样、物业合同约定内容更加丰富,致使物业纠纷诉讼原因呈现多样化特点,例如业主起诉要求物业公司配合安装充电桩、要求返还公共收益等。此外大标的额案件不断增加,部分案件标的额高达百万元以上,所涉法律关系更加复杂。


现代快报记者留意到,在当日崇川法院发布的相关典型案例里,就包括了一起业主起诉要求物业配合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案件。3月25日,业主顾某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在向供电公司申请安装充电桩过程中,顾某得知需要提供小区物业公司盖章的《同意建设意见书》。但物业公司却以存在安全隐患、可能侵害其他业主权益、不属于物业服务范围等原因不同意安装充电桩,顾某无奈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出具盖章的《同意建设意见书》,并在供电公司现场勘察及充电桩安装过程中给予必要配合与协助。经审理,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针对物业纠纷案件特点,崇川法院通过多种举措化解矛盾纠纷,包括实行集中审理,发挥专业审判优势,提升案件审理质量;依托法官会议等机制,定期专题研讨物业类纠纷案件中的问题,形成类案审理指南;以小案讲好大道理,做好法律宣传工作;上门问诊,听取各方意见等。


对于如何从诉源治理角度化解物业纠纷,白皮书也提供了相关新思路,如量化考核、强化失信惩戒力度、依托多元解纷机制、拓宽纠纷化解渠道等,力争给百姓提供更多便利,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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