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红艳)住房出租或者承租是很多人都会经历的事。房屋租赁究竟涉及到哪些税收?如果需要开具发票又要如何办理呢?12月10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税务官方微信获悉,目前南京对于出租住房月租金在10万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按照月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2.5%的综合征收率计算和缴纳税款。
个人出租住房涉及哪些税?记者了解到,一般来说,在个人出租住房的过程中,涉及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目前南京市在实际的征收管理中,对于出租住房的月租金在10万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不按照分税种来计算应纳税额,而是按照月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2.5%的综合征收率计算和缴纳税款。
需要注意的是,2.5%的综合征收率适用于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享受免征优惠的情况。对于承租人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虽然月租金收入没有超过10万元,在出租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用发票时,仍需要缴纳增值税。所以,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综合征收率为4%。
不过,代开发票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南京税务提醒,申请开具增值税发票,所需准备的资料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注:尚未办证的新购商品房,须提供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之第1、第2和最后一页)复印件(查验原件);
2、当事人身份证明或主体资格证明(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个人:居民身份证、护照(外国人)等有效证件;房屋所有权人是未成年人的须提供出生证明或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并由监护人全权代理;单位:新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房屋租赁合同(原件)注:承租方若是单位的,房屋租赁合同盖章处加盖单位公章;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专用发票开票信息);
5、出租共有房屋的,需提交其他共有权人同意出租证明(原件)、共有权人有效证件(复印件);
6、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须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租赁发票在哪里代开?
如果承租人索取房屋租赁发票,出租人可至出租房产坐落地所对应的办理点申请代开。
各区代开发票地点如下:
玄武区建设房产和交通局房屋租赁 |
珠江路455号 |
83678201 |
秦淮区建设房产和交通局房屋租赁 |
瑞金路10号 |
84630881 |
建邺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房屋租赁 |
雨润大街99号2号楼A厅 |
87778342 87778548 |
建邺区江东商贸区管理委员会 |
云锦路71号 |
68523232 |
鼓楼区建设房产和交通局房屋租赁 |
云南路24号 |
83328158 |
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房屋租赁 |
和燕路365号 |
85319886 |
栖霞区仙林地区租赁管理站 |
杉湖西路9号 |
85863682 |
雨花台区住房和建设局房屋租赁 |
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06号 |
68213969 |
雨花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
雨花台区竹影路5号 |
52867889 |
南京江北新区房产服务中心 |
大厂新华西路328号 |
57796010 |
江宁区住房和城乡健设局房屋租赁 |
南京市江宁区杨家圩2号江宁市民中心 |
69977110 |
江宁区天元东路555号二楼大厅 |
52191621 | |
浦口区房地产市场交易管理中心 |
浦口区江浦街道象山路1号 |
58115780 |
南京市浦口区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 |
南京市江北新区珍珠南路95号-15 |
58851824 |
南京市六合区住建局房屋租赁 |
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路333号市民中心2楼 |
57130535 |
南京市溧水区房地产管理所房屋租赁 |
南京市溧水永阳镇后巷10号 |
57206181 |
南京市高淳区房地产管理所房屋租赁 |
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丹阳湖北路16号 |
568616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