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际环境复杂多变,国内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经济社会发展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人口老龄化、产业智能化、就业多元化、诉求多样化等影响叠加,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任务艰巨繁重。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稳就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为引领,以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为目标,加大政策支持和工作力度,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全力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夯实经济社会大局稳定基础。
新春伊始,各地举行人才招聘会,吸引众多求职者前来应聘。图为2023年2月1日,求职者在湖北襄阳人民广场举行的招聘会上了解岗位情况。 新华社发 谢勇/摄
推动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容量。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过程中不断提升就业带动力。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就业,提升制造业盈利能力和从业人员收入水平。扩大服务业就业,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和服务外包创新发展,加快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培育就业增长新动能。全面落实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文件,细化实化政策措施,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惠企稳岗政策精准落实、高效直达,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健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提升重大政策规划、重大工程项目、重大产业布局对就业的促进作用。
完善保障机制激发创业活力。营造有利于创业创新的良好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加大贷款贴息、税收优惠、创业补贴、场地支持等政策扶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稳岗扩岗金融服务和贷款业务。升级创业服务,大规模开展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建设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举办创业大赛、展示交流等推进活动,创建一批创业型城市。支持灵活就业健康发展,加强零工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健全支持体系稳住重点群体。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促进相结合,支持重点群体多渠道就业创业。坚持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结合国家重大战略布局、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拓宽高校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实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做到就业促进、创业引领、基层成长、见习培训同向发力,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基本稳定。扎实做好农民工特别是脱贫人口就业工作,坚持外出务工和就近就业双向发力,返乡创业、劳务品牌、职业技能、劳务协作“四轮驱动”,实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稳住务工规模和收入水平。加强困难群体援助帮扶,构建大龄、残疾、长期失业等就业困难人员及时发现、优先服务、分类帮扶、动态管理机制,持续推进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
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就业能力。深化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全社会人力资本投入,提高劳动者素质,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和劳动者就业需求,建立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经费拨款、院校设置、专业调整的联动机制。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鼓励支持技工教育特色发展,积极发挥与产业行业企业发展融通的优势,推进校企合作、工学一体,强化职业素质培养和技能实训。全面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使技能培训贯穿劳动者从学习到工作全过程。深入实施“技能中国行动”,强化数字技能等新一代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实施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大规模开展面向企业职工、重点群体的专项培训。深化技能培训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行“新八级工”制度,扎实推进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完善新职业信息发布和职业标准开发机制,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提高技能人才待遇,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健全服务体系促进有效对接。着力打造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劳动力市场供需匹配效率。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完善街道社区等基层服务平台,建设一批“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合理配置公共服务机构人员,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缩小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和质量在不同区域间的差距。实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创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选树一批零工驿站、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服务窗口典型案例,接续开展春风行动等“10+N”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构建多元供给格局,健全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持续举办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会,加快培养龙头企业、领军人才,提供更多专业化服务。
落实劳动法律强化权益保障。统筹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企业发展,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在企业发展基础上提升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健全最低工资制度,完善企业薪酬调查信息发布制度,促进企业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和一线岗位倾斜。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严厉打击“黑职介”、虚假招聘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畅通流动渠道营造公平环境。破除影响劳动力流动的制度障碍,推进平等就业,形成合理、公正、畅通、有序的社会性流动格局。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使劳动者在就业地平等享受教育、住房、医疗、文化、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研究促进平等就业综合性法规和政策措施,推动消除性别、户籍、身份等各类就业不合理限制,增强劳动力市场包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