苕溪位于浙江省北部,流经余杭、德清等地,是浙江八大水系之一,也是太湖的主要支流。就在不久前,苕溪流域发现了一种新的鱼类,专家把这种小鱼命名为苕溪鱲。这是一种怎样的鱼类,又怎么会出现在苕溪流域,背后有着怎样的故事呢?
近日,一种新的鱼类,首次在浙江的苕溪流域被发现。
周佳俊是华东地区的鱼类专家,他的工作就是追踪各类鱼群。
经专家判定,这种以前从未发现过的鱼属于鱲鱼的一种,因此被命名为苕溪鱲。那这身形小巧,通体闪耀着宝蓝色光泽的苕溪鱲又有什么特别之处呢?
浙江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湿地与野生动植物资源监测处工程师 周佳俊:它在遗传上面跟其他流域的鱲鱼遗传差距非常大。
苕溪鱲为何偏偏现身在苕溪?如今的苕溪跟以前相比又有什么不同吗?带着这个疑问,记者沿着苕溪河流域做了一番探访。
东苕溪的奉口段是杭州余杭区的主要水源地。
河对岸是德清县,他们并不在东苕溪取水,正因为如此,多年来同一段河的不同功能定位,曾让两地对河流保护的力度有差异。
德清县下渚湖街道的青虾养殖专业户胡锦焕,养了二十多年虾。说起从前,胡锦焕对养虾造成的水污染记忆犹新。
浙江德清县下渚湖青虾养殖户 胡锦焕:那时候养虾的尾水直接排到河里,后来污染越来越严重。
下渚湖街道被称为“中国青虾之乡”,青虾养殖面积有1.4万亩。除了青虾,下渚湖的生猪养殖规模也很大。计德明当年就是一个养猪大户,他家每年出栏生猪4000多头。
浙江德清县下渚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沈全播:以前老百姓都是以养殖业为主,主要养生猪、河蚌、龟鳖以及一些高密度的鱼类,污染非常严重。
下渚湖距离东苕溪只有几百米远,这里的水系和东苕溪直接相通,是东苕溪的水源地之一。养殖业的污水,也就直接排到了东苕溪,这让对岸从河里取水的余杭区深受其苦。
浙江杭州余杭制水有限公司负责人 徐忠华:十年前东苕溪水质相对来说较差,水环境污染事件也偶有发生,特别是在汛期和枯水期尤为严重,对自来水厂的制水工艺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冲击。
德清县东苕溪流域水质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余杭区饮用水源的安全。然而按照当年的水源保护地划分,德清县并不在水源保护地范围之内,余杭区光自己着急也没用,怎么办?
浙江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副局长 张丽莉:余杭区政府积极向上呼吁,把东苕溪奉口段对岸的德清县范围也划定为饮用水源保护区。
2013年,东苕溪的德清县相关区域,被浙江省划为饮用水保护区。德清县开始了治水行动,先后投入近10亿元,对东苕溪进行全面治理。首先是从源头上截污,关停了污染企业、矿山和小养猪场。
浙江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副局长 王平:整治最开始我们关停了一部分,有一部分有能力改造的就上环保设施,进行改造,确保达标排放,尽量减少老百姓的损失。
计德明的养猪场规模比较大,所以当时被列入环保改造的行列,他花钱上了环保设施,进行污水处理。
浙江德清县下渚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沈全播:后来环保要求进一步提高,有的养殖场环保设施也达不到技术要求,所以2016年,我们彻底关停了养殖场,开始退养还田,鼓励老百姓种庄稼,这中间确实是一个摸索的过程。
2016年,计德明的养猪场再一次面临被关停。
计德明关掉了养猪场,承包了近百亩山地,种起了果树。
划定了饮用水源保护地后,德清县搬迁工业企业、治理水污染,经济发展受到一定限制。当地政府的收入减少,对水域治理的投入也就很难充足;而沿岸居民收入受到影响,对恢复河流生态自然也就不是特别积极。东苕溪流域治理工作似乎进入了一个瓶颈。
浙江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副局长 王平:环境治理、水治理需要大量投入,当地一些产业的发展,也需要环保治理项目、设施的投入,但经济发展受到限制、当地收入减少,当时想要持续投入是难以为继的。
如何打破瓶颈?两地一直在想办法。而在国家层面,近年来,流域生态补偿制度被纳入《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成为国家法定制度。在研究了其他地区流域补偿机制的实施情况后,两地经过协商,2018年初终于有了一个初步想法。
浙江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副局长 王平:以水质是否达到三级标准来作为两方的对赌协议,如果全年水质达到三级标准,余杭区每年给我们德清县一千万,如果水质超过三级标准,或者说发生了重大污染事故,我们德清县给余杭区500万。
对于这样一个协议,在刚刚提出来的时候,也是有人欢喜有人忧。
浙江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副局长 王平:压力是很大的,这是个对赌,如果达标自然是好事,但如果不达标,每年就要掏500万真金白银。
浙江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副局长 张丽莉:余杭区从区财政拿出1000万元给德清县,当时很多人是不理解的,因为环境治理是守土有责,德清县治理水是他们应该要做好的一件事情。
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更多的是以利益分配为手段,依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和发展机会成本,运用政府和市场手段,调节流域内上下游之间以及与其他生态保护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关系。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水生态环境规划研究所副所长 马乐宽:作为好的水质的受益方,应该拿出一部分发展的收益来补偿,体现这样一个公平合理的原则。
在形成共识后,2018年9月,余杭区和德清县两地正式签订了东苕溪流域生态补偿协议。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水生态环境规划研究所副所长 马乐宽:流域生态补偿不只是简单给一笔钱,更多的是要体现共同保护、共同发展、共同富裕。近年来,各个地方在资金补偿之外,也在积极探索新的补偿方式,比如人才培养。
补偿协议的签订不仅让德清县有了更多的积极性,也促使两地加强了协作。在补偿协议的基础上,德清县与余杭区相关部门又签订了流域共治框架协议,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实施联合巡河、联合执法等护水活动。
每个月,余杭区和德清县两地的专业人员,都会进行联合水质采样检测,检测的结果不仅是两地动态调整协作治理措施的数据参考,也是生态补偿协议的执行依据。
流域生态补偿协议实施以来,德清县的水质都达到了要求,余杭区每年支付德清县1000万元,德清县每年也拿出500万元,五年累计7500万资金,这些资金全部用于德清县东苕溪沿线的水生态治理和相关项目投资。
在生态补偿资金的支持下,下渚湖建设了多个高标准的水处理项目。胡锦焕所在的和睦村也建设了养虾尾水处理项目。
通过“四池二坝”的生态修复处理,不仅水体中的富营养成分得到了充分降解,达标排放的水还可以回到养虾塘里重复使用。“好水育好虾”,下渚湖的“水精灵”——青虾被打造成知名品牌,成为村民致富增收的主要增长点。
与此同时,德清县积极推进水生态修复,打造水下森林20余个,下渚湖街道是率先实施水下森林的乡镇之一。
如今的东苕溪跟多年前相比早已是大不同,也就是在这样清澈见底的小溪流中,苕溪鱲被人们发现。
生态环境的改善,不仅带来了苕溪鱲,也带来了当地物种的丰富,800多种动植物在此繁衍生息,鸟类中的“东方宝石”朱鹮也在下渚湖野外自然繁衍。
东苕溪两岸,德清县与余杭区两地之间携手环保的故事,其实也是我国近些年来开展流域生态补偿工作的一个缩影。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纷纷出台,对全面推进生态补偿机制作出了顶层设计。与此同时,从新的环境保护法到新的水污染防治法,再到长江保护法,生态保护补偿的法律依据也越来越明晰。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水生态环境规划研究所副所长 马乐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立,首先体现了公平原则,共同分担保护成本,共同分享发展的效益;第二个意义,促进共同保护流域;第三个意义,促进共同发展;第四个意义,促进流域的绿色发展。
如果没有一个优良的生态环境,苕溪鱲恐怕也不会出现在这里。苕溪治水之所以能取得明显的成效,离不开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截止到目前,我国已在15个跨省流域建立了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涉及安徽、浙江、广东、福建、广西等19个省区市。绝大部分省份都建立了省内的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长江、黄河等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也正在建立。通过这一机制创新,水环境的多地共治会变得责任更清晰、合作更长效,治水也会更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