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南京一家民办幼儿园发生欠薪风波,4名老师通过起诉主张合法权益,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转破”制度再次发挥价值优势,帮助申请人追回工资。3月24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这起案件。
据悉,小丁等四人是某民办幼儿园的老师,她们平时工作勤恳,努力培养学生。突然有一天,她们被告知幼儿园因经营不善导致资不抵债,即将关门。“幼儿园关门了,那欠我们的工资和奖金怎么办?”小丁四人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与园方多次沟通无效后,小丁等四人向栖霞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生效后,因幼儿园已不营业,所以没有履行生效义务,她们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人王培鑫收案后,查明幼儿园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幼儿园法定代表人金某也表示,幼儿园没有偿还能力,无力履行。承办人对该执行案件作出终本处理。
“难道我们的工资没有希望了吗?”小丁非常郁闷。“你们可以试一试‘执转破’。”王培鑫说。他向申请人释明“执转破”制度相关法律规定,建议她们尝试通过执行转破产程序实现自身债权。小丁四人经过商议,决定对该幼儿园提出破产申请。“因丁某等四人向法院申请幼儿园进入破产程序,对你现在的工作可能会有影响。”王培鑫将案件情况及时告知金某。
原来,经王培鑫调查,这家幼儿园关闭后,法定代表人金某去了南京另一家幼儿园继续从事幼教工作,并且担任管理岗职务。根据法律规定,如对这家幼儿园裁定破产存在过错,金某应受到相关行业从业限制。金某担心影响其在新幼儿园的任职,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代为履行义务。
3月16日,在王培鑫的主持下,双方在栖霞区法院达成一致意见:确认金某以申请执行金额的70%代幼儿园履行义务。金某当场将7万多元案款偿还给小丁四人,小丁等人撤回了对幼儿园的破产申请。王培鑫表示,“执转破”制度在实践中再一次发挥重要作用,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对于法院、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都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