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按照需求量大、覆盖面广、办理频次高的原则,新增异地电子缴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和待遇申请等22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
“跨省通办”是什么?有啥好处?此次《意见》中,“跨省通办”具体扩围了啥?一起来看本期快问快答↓↓↓
问:“跨省通办”是什么?
答: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明确从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入手,2020年底前实现第一批事项“跨省通办”。
“跨省通办”是一种政务服务模式。从字面拆解,就是群众和企业可以“跨”越行政区“办”一些政务服务事项。过去,很多政务高频服务都需要在户籍所在地办理。“跨省通办”一出,数据多跑路,百姓就能少跑腿了。
问:“跨省通办”有啥好处?
答:“跨省通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这一改革措施的背后,是一个正在加速流动的中国。据统计,我国跨省流动人口超过1.2亿。跨区域投资经营的企业、异地逐梦的创业者、在他乡打拼的劳动者,还有为小家庭解决后顾之忧的“候鸟式”老人,他们的经营地点与注册地点分离、人户分离,如果办点什么事都要坐火车、乘飞机,成本太高。
“跨省通办”也有利于加快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从各地反馈来看,改革显著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资本、人才等要素自由流动。同时,改革倒逼地区协同,还能办成一些过去受行政、地域分割办不了的事。比如,沪苏浙皖在推进长三角三省一市通办的过程中,出台了首个跨省域人才“十四五”规划,推出职称联合评审等政策,破除人才流动的瓶颈障碍,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
问:此次《意见》中,“跨省通办”具体扩围了啥?
答:《意见》确定了三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扩大“跨省通办”事项范围。按照需求量大、覆盖面广、办理频次高的原则,新增异地电子缴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和待遇申请、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结算等22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扎实推进地区间“跨省通办”合作,进一步拓展“跨省通办”范围和深度。
二是提升“跨省通办”服务效能。改进网上办事服务体验,提供更加简单便捷、好办易办的“跨省通办”服务。优化“跨省通办”线下服务,推行帮办代办、引导教办等服务方式,确保线上能办的线下也能办。提升“跨省通办”协同效率,完善“跨省通办”业务支撑系统办件流转功能,推动优化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服务。
三是加强“跨省通办”服务支撑。完善“跨省通办”事项标准和业务规则,加快制定完善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的业务标准和操作规程。加强“跨省通办”平台支撑和系统对接,加快推动国务院部门垂直管理业务信息系统、地方各级政府部门业务信息系统与各地区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融合。增强“跨省通办”数据共享支撑能力,推动更多直接关系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应用频次高的政务数据纳入共享范围,加强政务数据共享安全保障,依法保护个人信息、隐私和企业商业秘密。
全国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新增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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