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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温柔的牵挂|守护“未”来!检察姐姐教你防范性侵害

 

 编者按:今年是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一周年,新修订法单设“政府保护”“网络保护”两大专章,进一步织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网。今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还联合发布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心系少年儿童工作,亲切关怀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多次在不同场合表达对孩子们的殷切期望与浓浓关爱。在儿童节来临之际,南方网推出“守护‘未’来”系列普法视频,特邀法官、检察官、民警向中小学生普及自我保护知识,同时面向家长介绍家教家风建设、健康上网引导、安全知识教育的重要性,倡导家长“依法带娃”,敬请垂注。


 

 

 儿童防范性侵教育是不可避免的课题。新型侵犯未成年人案例警示我们,如果不多加防范,互联网极可能成为不法分子侵害未成年人的另一个途径。如何防范、应对未成年人性侵害?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林鹂常年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近日,她接受记者专访时介绍,孩子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加强对孩子上网行为的引导和监督;家长、老师对孩子开展有效的防范性侵教育,可以大大降低此类案件发生。

  家长对孩子上网疏于监管或让不法分子趁虚而入

  视频中的动画情景改编自真实案例。在这起案件中,被告人通过网络聊天方式,分别诱骗、威胁三名不满10岁的女童拍摄隐私部位供自己观看。被告人被抓获归案后,法院以猥亵儿童罪依法对其判处刑罚。法院审理认为,未成年被害人家长存在监护不当的问题,对未成年人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上网疏于监管,对其防范性侵害安全教育不足。

  这一案例极具警示意义,林鹂向记者谈到,上述案例中,不法分子虽与女童未有实际身体接触,但以诱骗、胁迫等方式要求未成年人拍摄不雅照片、视频等供其观看,或者要求未成年人裸聊,甚至进行录屏,这些行为严重侵害儿童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与实际接触儿童身体的猥亵行为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故被认定构成猥亵儿童罪。

  林鹂表示,这个案件也给家长们敲响一个警钟,如果不对孩子上网加以引导、监督,链接在互联网另一端的“大灰狼”则会趁虚而入,侵害孩子的身心健康。

  有效的防性侵教育可降低性侵害事件发生

  那么,未成年人应该如何防范、应对性侵害?

  “有效的防性侵教育可以大大降低此类案件发生。”林鹂建议,家长、学校应当开展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性教育,让孩子学会辨识什么是性侵害、性骚扰。

  家长应当告诉孩子,无论是身边老师、亲戚等熟人,还是公共场所的陌生人,只要有人对孩子做出属于性侵害、性骚扰的行为(如触摸身体私密部位,强迫拥抱、亲吻,企图发生性关系,或通过微信、QQ要求发裸照、裸聊等),孩子们应该学会拒绝,逃跑到安全的地方,并第一时间向父母或老师反映。值得注意的是,防范儿童性侵害不分男女,男童也要有防范性侵的自我保护意识。

  林鹂强调,如果孩子万一不幸遇到性侵害,一定要明确,事情的发生并非孩子的错,孩子和家长都不需要为此感到羞耻、害怕,而是要勇敢地向公安机关报案,防止不法侵害持续发生,并及时得到保护救助。

  记者了解到,为了让未成年被害人得到及时的保护,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推动建设 18 个“一站式”取证办案场所,一次性完成未成年被害者的伤情救治、取证、询问、心理干预等工作,避免被害人受到“二次伤害”。

  新修订未成年保护法的实施进一步推动了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教育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我们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每一名检察官几乎都是学校的法治副校长。”林鹂介绍,这一年来,检察机关除了给学生上法治课外,还面向家长、老师普及儿童性教育的重要性,从而促进全社会提升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的能力。

  此外,广州人民检察院自2021年以来,不断细化、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实行入职查询机制,同时推动学校、医院、旅馆等场所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即发现侵害未成年人事件时,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

 

 

  南方网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品

  策划/统筹:申晨 黄小殷

  脚本/文稿:黄小殷 李润芳 杨政芳

  绘画/设计:杨晨悦

  拍摄/剪辑:李江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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