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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转变为法治实践,合力守护“一江清水”

初夏时节,漫步在泰州市的沿江生态廊道,只见芦苇摇曳,水清鱼跃,草绿花美,一派生机盎然的景象。泰州拥有长江干流岸线97.8公里,主要入江支流6条。为永葆长江母亲河生机活力,近年来,泰州市率先启动“长江大体检”,深入实施“健康长江泰州行动”,全面推进泰州百里大江风光带建设,长江泰州段生态环境持续好转。



       在此过程中,泰州市坚持立法先行,依法监督,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转变为法治实践,不断筑牢泰州推进长江生态保护修复的法治屏障。

        坚持立法精准发力,撑起“一江清水”保护伞



        泰州市围绕推进长江生态保护修复,致力凝聚社会共识并推动上升为法律意志,为深入实施“健康长江泰州行动”撑起法律“保护伞”。

        在泰州获得地方立法权后,泰州市就将《泰州市水环境保护条例》作为第一部实体法规制定出台,以全面推动长江水生态环境的保护。该条例创设了重点水域保护区制度,明确了长江水污染防治的管理责任,建立了长江饮用水源地联动保护机制和日常巡查制度,划定了水生态保护红线,对加大长江水污染治理力度、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起到了重要的法治保障作用。此后,泰州市先后制定《泰州市河长制工作条例》《泰州市垛田保护条例》等,以法治助力幸福河湖建设,护航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突出监督刚性约束,织密“一江清水”保护网



        泰州市持续推进市域内长江大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落地落实,织密长江生态环境建设的“保护网”。

        围绕依法推动长江水环境保护这一主题,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每年侧重一个专题,从不同角度,以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审议报告、调研视察等监督方式,开展“全方位”“全链条”“立体式”精准监督,推动长江保护法律法规落地见效,推进解决长江水污染突出问题。

        泰州市建立问题清单、处理清单、督察清单“三张清单”制度,围绕长江泰州段及入江河道水污染治理这一重点,对“老问题”跟踪督办,对“新问题”主动出击,形成“闭环式”“螺旋式”监督结构,有力推动检查发现的7大类36个长江水污染突出问题整改到位。高度重视“263”专项行动专题询问和长江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成果运用,不断强化“问”后监督、跟踪落实“回头看”反馈整改情况,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实行全过程监督问效,推动长江大保护在泰州落地生效。

        注重人大代表作用发挥,当好“一江清水”保护神



        泰州市突出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更高需求,创新开展“五级人大代表回选区访选民,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活动,组织五级人大代表深入群众,广泛开展微走访、微视察、微调研,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当好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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