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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纾困要综合施策

  当前,与中小企业相关的两个现象值得关注:一是民营企业的资产负债率高于国有企业,二是部分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账期拉长。为中小企业提供的信贷支持,可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但要看到,如果应收账款得不到保障,就可能会增加企业还本付息的压力,对此需做进一步分析。

  长期以来,产业链上的部分大企业凭借自身优势地位,截留、占用上下游中小企业账款。一些企业采用“先款后货”的方式,有的拿了上游企业的货却拖着不付款,延长付款时间,有的要等下游企业付钱才肯交货,由此形成资金占用。更有甚者,即便付了款,中小企业拿到的也并非现金,多是财务公司的电票或商票,提款需等6个月之久,若提前变现,中小企业需支付一定的费用。与此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产业链当前的堵点、卡点增多,部分核心企业的现金流管理也陷入困境,中小企业账款拖欠的情况因此变得突出。

  对此,相关部门出台一些新举措,通过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等方式对“症”治疗。比如,对于某些企业暂时欠上游中小企业的钱,银行以贷款的方式发放给中小企业,一旦中小企业无法按时偿贷,就由欠钱企业来还款。这些办法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效果,中小企业的信贷可得性由此获得增强。不过,中小企业的杠杆率也有所上升。统计显示,截至2021年12月末,民营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反超国有企业。可见,若一味拉长中小企业的账期,可能会导致现金流紧张,若再叠加利润下降、营业收入降低的情况,企业的贷款偿还压力会更大。

  因此,在信贷纾困中小企业的同时,还须与其他政策形成合力,要多措并举,不能单兵突进。

  一是治病要治本。应深入开展防范化解中小企业账款拖欠专项行动,依法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有关企业要及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合理有序扩张商业信用,保障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塑造大中小微企业共生共赢的产业生态。

  二是稳链先稳头。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加大对有关企业的流动资金支持,待其缓解自身压力后,鼓励其及时支付上下游企业款项,畅通产业链资金流。与此同时,若发现这部分企业存在违反《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行为,监管部门要从严查处。

  三是防患于未然。在中小企业资产负债率上升的情况下,信贷纾困的空间有所降低,要避免抬升信用风险。还要积极发挥财政政策的作用,依据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政策利好,确保资金及时准确直达,让市场主体尽早感受到政策温度、享受到政策红利。 (郭子源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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