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即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这是21世纪以来第19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
文件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部署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明确了两条底线任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三方面重点工作: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推动实现“两新”: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重要意义
从容应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必须着眼国家重大战略需要,稳住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
两条底线任务
■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坚持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
切实稳定和提高主销区粮食自给率,确保产销平衡区粮食基本自给。
推进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
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提升粮食单产和品质。
推进黄河流域农业深度节水控水,通过提升用水效率、发展旱作农业,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在黄淮海、西北、西南地区推广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在东北地区开展粮豆轮作,在黑龙江省部分地下水超采区、寒地井灌稻区推进水改旱、稻改豆试点,在长江流域开发冬闲田扩种油菜。
加大力度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稳定基础产能,防止生产大起大落。
稳定大中城市常年菜地保有量,大力推进北方设施蔬菜、南菜北运基地建设,提高蔬菜应急保供能力。
按照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让主产区抓粮有积极性的目标要求,健全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
2022年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稳定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政策,实现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主产省产粮大县全覆盖。
健全农产品全产业链监测预警体系,推动建立统一的农产品供需信息发布制度,分类分品种加强调控和应急保障。
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
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
2022年建设高标准农田1亿亩,累计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亿亩。
实施重点水源和重大引调水等水资源配置工程。
实施黑土地保护性耕作8000万亩。
支持盐碱地、干旱半干旱地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
启动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
■ 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针对发现的因灾因病因疫等苗头性问题,及时落实社会救助、医疗保障等帮扶措施。
巩固提升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
发挥以工代赈作用,具备条件的可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
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信贷资金投入和保险保障力度。
三方面重点工作
■ 乡村发展
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
实施乡村休闲旅游提升计划。支持农民直接经营或参与经营的乡村民宿、农家乐特色村(点)发展。
促进农副产品直播带货规范健康发展。
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实施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
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 乡村建设
落实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要求,坚持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
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把握乡村建设的时度效。
立足村庄现有基础开展乡村建设,不盲目拆旧村、建新村,不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开发、大建设,避免无效投入造成浪费,防范村级债务风险。
保护特色民族村寨。实施“拯救老屋行动”。
从农民实际需求出发推进农村改厕,具备条件的地方可推广水冲卫生厕所;不具备条件的可建设卫生旱厕。
加强农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培训。
着眼解决实际问题,拓展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场景。
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多渠道加快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办好特殊教育。
实施医保按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实现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
■ 乡村治理
持续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
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用。
支持农民自发组织开展村歌、“村晚”、广场舞、趣味运动会等体现农耕农趣农味的文化体育活动。
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
推广积分制等治理方式,有效发挥村规民约、家庭家教家风作用,推进农村婚俗改革试点和殡葬习俗改革,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创建一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枫桥式人民法庭”。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打击“村霸”。
防范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等对农村基层政权的侵蚀和影响。
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黄赌毒和侵害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农资、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推动实现“两新”
■ 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
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
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实施更加优惠的存款准备金政策。
启动“神农英才”计划,加快培养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
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
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
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
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
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
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开展“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采取先创建后认定方式,分级创建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
按规定建立乡村振兴表彰激励制度。
■ 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推进种业领域国家重大创新平台建设。
启动农业生物育种重大项目。
加快实施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实行“揭榜挂帅”“部省联动”等制度,开展长周期研发项目试点。
强化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
强化农业农村、水利、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增强极端天气应对能力。
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属地责任,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实行定责定岗定人,确保非洲猪瘟、草地贪夜蛾等动植物重大疫病防控责有人负、活有人干、事有人管。
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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