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即将来临,为保障人民群众节日消费需求,国家发展改革委督促各地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近期各地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保障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充足和价格总体平稳,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一是加大货源组织力度。针对春节就地过年需求增加,为增加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北京市综合采取“奖励+补贴”模式鼓励大型连锁超市加大采购规模;支持保供企业多渠道组织货源进京,扩大商业库存,确保市场供应,1月1日至14日,全市7大批发市场蔬菜日均上市量同比增加20%以上;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15日期间,免除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蔬菜、整车运送5类国产水果进场交易费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主动对接国内小麦、面粉主产地,签署《粮食购销合作框架协议》,为全市小麦、面粉保供加上了“保险”。陕西省西安市从海南、广西等省份以及省内其他蔬菜生产大县每日调入蔬菜超过1.3万吨,有效满足市场需求。四川省成都市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通过组织商户调配货源,确保春节期间猪肉总供应量达1120吨,日均供应量约160吨;其他牛羊肉、禽肉、水产海鲜等供应总量约7000吨,可满足居民春节期间多种需求。
二是加强市场价格监测。为及时掌握市场供应和价格情况,天津市、陕西省严格落实价格应急监测制度,相关部门多次赴农贸市场、商超开展实地调研,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北京市实行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情况日监测日报告,及时反映市场动态;实行分区蔬菜价格涨幅情况通报机制,压实属地保供稳价主体责任。
三是保障物流畅通。为保障民生商品运输、配送,河南省印发通知,要求在高速公路上下口开辟“绿色通道”,对保供车辆优先检测、优先通行。北京市在周边高速服务区设立13个核酸检测点,其中京台高速万庄和大广高速牛驼服务区检测点对运送生活物资司乘人员提供免费检测服务,减少疫情防控对物流运输的影响。天津市为批发市场、超市等重点保供企业服务的运输车辆,加快办理绿色通行证,确保快速进离津。
四是发挥市场主体保供作用。为了满足人民群众节日期间购物需求,江苏省南京市引导国有和集体农贸市场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节日期间正常经营,同时鼓励民营农贸市场开门营业,现有首批172家农贸市场,14家品牌连锁超市、1480个便利店确定在春节假期正常开门营业。上海市22家主要批发市场春节期间均正常开业,开摊率和经营人员留沪率均达到80%以上。
五是积极投放储备。为发挥储备调节作用,进一步增加市场供应,北京市制定今冬明春生活必需品储备调控预案,保障应急供应,确保关键时候调得出,用得上。安徽省每周调度省内各地小包装粮油、猪肉、蔬菜等储备情况,确保符合要求,紧急时能够迅速调用。陕西省延安市设立25个冬春储备蔬菜投放点,计划投放7大种类蔬菜共计1200吨,价格比同期市场价格优惠约15%。河南省郑州市将于1月24日至28日,以低于市场水平的价格投放政府储备蔬菜、鸡蛋、猪肉等民生商品,确保满足春节期间广大市民消费需求并保持生活必需品价格基本稳定。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计划分三批投放政府储备猪肉、牛羊肉合计125吨,11种耐储蔬菜1800吨,主要针对个人,确保居民得到实惠。
六是加强市场监管。为进一步规范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湖北省武汉市召开全市重点企业行政指导座谈会,13家商超、农贸市场负责人签署《诚信守法经营及履行社会责任承诺书》,为广大市民欢度佳节作出积极贡献。天津市持续加强市场巡查,1月份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已立案26件,纠正不规范明码标价商户2238户。山东省枣庄市自1月10日起,开始为期12天的节日市场价格巡查,向各类经营主体发布了《关于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要求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
七是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202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民政部等部门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扩大保障范围,缩短补贴发放时限。各地按照要求完善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并按机制及时发放价格补贴。2021年,各地累计发放价格补贴约2.7亿元,惠及困难群众近1000万人次。近期,天津、山东、福建、江西、广东等地还通过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实施春节物资优惠供应等方式,加大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力度。
目前,各地粮油肉蛋奶果蔬等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充足,价格基本平稳,居民消费需求有坚实的物质保障。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指导各地继续密切监测市场供应和价格情况,加强产销衔接,及时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做好保供稳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