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泰州通报四起违反作风建设“十条禁令”典型问题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深刻教训,时刻反躬自省,坚决做到

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十条禁令”,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教育警示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十条禁令”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靖江外国语学校城南分校原党支部书记、校长沙文灿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22年1月8日晚,沙文灿违规接受其所在学校教师宴请,餐费由该教师家属支付,并酒后驾驶机动车。2022年3月,沙文灿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泰兴市滨江镇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曹阳值班期间饮酒问题。2022年2月3日中午,曹阳明知当天节日值班且未履行请假手续,仍在午餐期间饮用白酒,导致当天不能正常履职。2022年2月,曹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兴化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汤澎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2022年1月17日,汤澎违反工作纪律,未按照文件流转程序处置有关疫情防控和涉及他人隐私的内部材料,导致该材料流传到互联网上并被大量转发,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2月,汤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高港区口岸街道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局长栾凌峰、口岸街道办事处社区教育中心工作人员焦勇、口岸街道雅儒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陈叶林违规收送购物卡问题。2022年1月15日,陈叶林用公款购买价值7000元的超市购物卡,后送给栾凌峰、焦勇各1000元购物卡。2022年1月,栾凌峰、焦勇、陈叶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4起典型问题有的吃风不改,有的贪杯误事,有的防疫不力,有的收送礼品,这充分表明,三令五申之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十条禁令”当“软规矩”,毫不在乎,不收敛不收手。这些行为严重影响社会风气、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严肃查处。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深刻教训,时刻反躬自省,坚决做到政治清醒、干事清廉、作风清正。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不折不扣落实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敢抓敢管、严抓严管,推动责任层层落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十条禁令”作为必须长期坚持的铁规矩、硬杠杠抓在手上,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严格落实“三个一律”要求,持续加大查处力度,决不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相关推荐
热点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20 xdkb.net corperation.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