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下简称七人普)。
在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共同努力下,宿迁圆满完成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现场登记和主要数据审核工作,查清了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情况,并做好普查主要汇总数据的接收、整理和分析工作。
一、人口总量
2020年11月1日零时,宿迁全市常住人口为4986192人,与2010年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719178人相比,10年共增加267014人,增长5.66%,年平均增长率为0.55%。数据表明,宿迁人口10年来增长稳定。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1631972户,家庭户人口为4773186人;集体户59378户,集体户人口为21300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2 人,比2010年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1人减少0.59人。数据表明,宿迁家庭户规模缩小。主要原因是受经济发展影响,宿迁住房条件进一步改善,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导致家庭户数快速增长。
三、地区分布
三县两区及宿迁经开区中,人口超过100万人的是沭阳县,在70万至100万人之间的是泗洪县、宿城区和泗阳县,在40万至70万人的是宿豫区,人口低于40万人的是宿迁经开区。
四、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516756人,占50.47 %;女性人口为2469436人,占49.5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相比,男性人口增加136399人,女性人口增加130615人,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1.78上升为101.92。数据表明,宿迁市性别稳定性较好,10年来没有明显起伏。
五、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170957人,占23.48%;15-59岁人口为2888787人,占57.94%;60岁及以上人口为926448人,占18.5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675982人,占13.56 %。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51 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9.22 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71 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35 个百分点。数据表明,宿迁少儿人口比重上升,生育政策调整取得积极成效。但老年人口比重上升,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42717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3897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9834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95919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相比,宿迁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939人增加到10884 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0913人增加到16826 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2709人减少到32055 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6755人增加到27996 人。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29年上升至9.51年。数据表明,10年来宿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取得成效,人口素质不断提高。
七、城乡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103531人,占62.2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882661人,占37.76%。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相比,宿迁城镇人口增加824719人,乡村人口减少557705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95个百分点。数据表明,10年来,宿迁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城镇体系,持续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措施取得明显成效,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八、流动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为1234876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234522人,流动人口为1000354人。流动人口中,省外流入人口为89306人,省内流动人口为911048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相比,宿迁人户分离人口增加838919人,增长211.87%;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78339人,增长317.43%;流动人口增加660580人,增长194.42%。数据表明,宿迁经济快速发展,为人口的迁移流动创造了条件。同时,受教育、医疗以及养老等因素影响,人户分离现象更加普遍,人口流动更加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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