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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启明星法官工作室”在常州科教城揭牌成立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常法宣 记者 刘国庆)4月25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启明星法官工作室”在位于科教城的常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揭牌成立。工作室将通过调研座谈、诉调指导、培训咨询、法制宣传、巡回审理等多种方式,为企业和园区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出谋划策,提供更加便捷、精细的知识产权司法服务,用法治的力量助力创新之核升级工程,切实增强常州科教城对长三角创新中轴的贡献度、在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中的支撑力。


 

常州科教城是全市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新引擎,全市高校、科研院所和创新资源集聚,创新成果辐射全市。近年来,随着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不断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尤其是中小型创新创业企业一方面对于知识产权创造热情持续升温,另一方面,对于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也提出更大的应对挑战。为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在园区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帮助企业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质量,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中国(常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设立“启明星法官工作室”,旨在推进科教城与市中院深化合作,建立常态化工作交流协作机制,聚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引进知识产权法官团队,以‘法官工作室’为平台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常州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曹忠明曹忠明表示,常州法院将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供给,实干笃行、锐意进取,全力服务保障"532"发展战略。以更强担当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加大对重大技术、重点领域等关键核心技术的司法保护,打造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优选地"。揭牌仪式后,常州市中院在科教城巡回审判点公开审判商标侵权案件,并通过互联网进行全程同步直播。

当天,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曹忠明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了一起诉讼标的超过百万元的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

 

案件的原告为江苏常发农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为常州稳健机械有限公司,都是常州市机械制造领域的实力型企业。

原告诉称,被告长期恶意摹仿并使用原告已经注册并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且侵权时间长、侵权规模大,主张被告应当依法赔偿经济损失共计215万元。

被告辩称,其产品全都交付给境外的委托方,属于涉外定牌加工行为,且被告主张自己的商品标识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并不近似,不构成侵权。

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审判长的主持下依法进行了举证和质证,并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规范透明。经合议庭评议,判决被告停止侵害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0万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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