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 自己没有车,驾驶自己弟弟的车,却搞起了非法营运。本想赚点“外快”发点小财,想不到一到南通就被“逮”了个正着。8月30日,当事人如东人张某面对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懊悔不已。
当日,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执法人员按照执法计划,在南通火车站及其周边区域进行巡查。上午9时30分左右,一辆南通牌照小轿车进入了执法人员的视线。凭职业敏感和工作经验,执法人员怀疑该车涉嫌非法营运。于是,他们就靠上去要求驾驶员出具相关证件,并对其进行询问。
原来,驾驶员张某,今年55岁,系如东县掘港镇人,近来在家里闲着没事,就想借弟弟的车过来“送送客”,也好挣点“外快”。于是自己通过手机登陆注册了一款手机打车软件,当日上午8时49分左右,就接到一单快车订单。张某立即开车去接客人,他根据平台发送的地图定位接到乘客,然后就直奔乘客的目的地——南通火车站。当车辆刚刚驶上送客平台时,就被正巧在这里检查非法营运车辆的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查到。
经查,其此趟车费是乘客通过手机软件,用电子支付的方式来支付的。张某手机上滴滴车主软件里显示这趟运输的车费是42.41元,而且乘客已支付成功。经过执法人员现场批评教育,张某很快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积极配合执法检查。
经查,张某办理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但车辆没有办理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其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涉嫌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根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张某将受到一定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呼吁广大司机和驾驶员,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一定要办理好相关证件以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同时,也希望广大乘客,出门旅行一定要选择正规车辆,不要因图小利而给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埋下安全隐患。
通讯员 包宏龙 吕林剑
现代快报+记者 严君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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