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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跟风闯红灯,结果立刻遭了殃
看到前面的车辆开始往前走了,便不假思索地也跟在了后面,没想到这时路口还亮着红灯。而就因为这一念之差,导致车子与前方的小轿车发生碰撞。这是2月中旬,发生在江苏海安的一起交通事故。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王留斌 记者 严君臣)看到前面的车辆开始往前走了,便不假思索地也跟在了后面,没想到这时路口还亮着红灯。而就因为这一念之差,导致车子与前方的小轿车发生碰撞。这是2月中旬,发生在江苏海安的一起交通事故。



2月15日17时许,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到某交叉口时遇到红灯。徐某看到,前方有电动车闯红灯通过路口,这一错误示范影响了徐某,他也跟着闯红灯,越过停止线驶入路口,结果与一辆沿海营线由东向西行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徐某摔倒,多处受伤,电动车和小轿车均受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通过现场及调取公共视频调查,海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高新区中队认定徐某闯红灯,负事故主要责任,小轿车驾驶人张某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未减速慢行且观察不够,未确保安全,应负次要责任。


跟着他人闯红灯酿事故,徐某不仅承受身体的损伤,徐某也需要赔偿对方小车的部分维修费用。


海安交警提醒:本次事故中群体效应、跟风的风气影响较大。群体效应是闯红灯者最大的心理安慰、侥幸心理,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着想,不论什么原因,平常开车、驾车都要注意不能闯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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