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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闭幕 表决通过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 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信长星主持并讲话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于3月27日下午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信长星主持会议并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樊金龙、张爱军、魏国强、曲福田、周广智、张宝娟和秘书长陈建刚出席会议。副省长夏心旻、省法院院长夏道虎、省检察院检察长石时态,省监委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批准了南京等设区市报批的21件法规和法规性决定。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信长星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会上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信长星在讲话时对推动新出台法规贯彻实施、抓好监督事项跟踪督办提出要求。他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之以恒抓好长江大保护,加快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巩固生态环境稳中向好态势,推动美丽江苏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要全方位融入和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在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创新发展、公共服务等方面加强协同联动,共同推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

信长星强调,今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也是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讲好中国民主故事、江苏人大故事、代表履职故事,让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更加深入人心。要巩固拓展去年省委专项督查成果,推动问题整改一项一项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指导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成为群众参与立法的重要平台。要进一步完善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人大工作整体质效。

会议期间,受信长星委托,樊金龙主持召开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主任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各项议程审议情况的汇报,决定将有关法规草案、设区市报批法规、人事任免案等提请表决,原则同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建议议程安排。

会议期间举办专题讲座,围绕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作专题辅导报告。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罗聪懿 杨时盛 李泽灏 实习/武若凡 摄影/吴胜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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