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1月29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月下旬在南京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江苏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江苏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江苏省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江苏省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江苏省2024年省级预算;听取和审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正草案)》的议案;审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的议案;选举;其他。 来源:江苏人大发布